卜算子
淫水湿阴毛, 飞血出阴道。
已是两人赤条条,唯有鸡巴翘。
疼也不出声,只把床来叫,
待到精液四射时,她在床上笑。
来自网路
2009年9月25日星期五
2009年9月24日星期四
湖南娄底:两学生轮奸自己的女老师致死,惊呆了!
文章来源:娄底新闻网 作者:王倩 刘鸽 2009-9-1 17:03:01
两嫌犯落网 三家庭破碎
因长期沉湎于黄色影片不能自拔,两名十六、七岁的少年竟然轮奸一名中年女子并致其死亡,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两名少年轮奸的对象竟然是自己的老师。
傍晚散步 无辜老师惨遭横祸
8月25号晚上,冷水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接到报警,称原碱厂二生活区有一名女老师被害,而且死前还受到过性侵害。
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往案发地,侦破工作随即展开。值班民警立即将情况向大队领导、局长值班室和娄底市局刑侦支队报告,局长陈跃辉、副局长苏晖立即带领刑侦大队长薛宁、教导员梁学军等刑侦大队全体民警赶赴现场。
事发现场位于冷水江市毛易镇冷水江制碱厂一生活区14栋顶楼,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顶楼一名约为40岁的女子赤身裸体躺在地上,口鼻冒出血泡,呼吸困难。民警立即将女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当晚23时许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走访和勘查:死者名叫刘某(女,现年40岁,为冷水江市某校教师),被发现时身上衣物已经全部撕烂,系被人用钝物砸击头部后再强奸致死。
在进行初步的现场勘查后,冷水江市公安局局长陈跃辉召集刑侦大队所有人员开展案情分析,成立了由副局长苏晖为组长的“8•25”杀人案专案组,下设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社会关系摸排、重点线索排查等工作小组。专案组24小时马不停蹄的走访排查,走访了周边房屋43栋,住户达千余户,排查嫌疑线索 40余条,最终锁定谢某、刘某为重大犯罪嫌疑人。经多方工作,2009年8月29日晚上20时许,大队长薛宁、教导员梁学军带领民警在毛易镇冷水江制碱厂将谢某、刘某两人抓获。
深入审讯 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两人被抓捕归案后,审讯组的侦查人员顾不上疲劳,连夜展开了审讯工作,在审讯中,因两名犯罪嫌疑人事先进行过串供,审讯工作进行得相当艰难。经过几番斗智斗勇的初步审讯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谢某、刘某交代:自2009年以来,二人经常在一起从网上下载黄色电影在手机上观看,8月25日晚上19时许,两人在手机上看了一部黄色电影后出现生理反应,于是犯罪嫌疑人谢某提议要去找个妹子玩一下,犯罪嫌疑人刘某表示同意,两人经过商量后觉得现在的妹子不好弄,而自己的小学英语老师刘老师每天晚上都一个人在顶楼上散步,于是两人将目标锁定在刘某的身上,因怕刘某到时会反抗叫出声音,于是两人事先捡了一根长约60公分的木棍打算将刘打晕再实施强奸。当晚20时许左右,谢、刘两人来到14栋楼顶后,发现刘老师一人在顶楼散步,两人趁其不备,由谢某手持木棒打向刘老师的后颈部,刘某冲到刘老师的面前打向其左眼,将刘老师的眼镜打碎。两人将刘某打昏后,把其拖到顶楼一僻静角落实施强奸,然后将木棒丢弃逃离现场。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件虽然告破了,但是这起令人震惊的未成年人性侵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再一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黄碟"不除,民无宁日”。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出版物,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希望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大打“扫黄”“打非”持久的人民战争,并切实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广大青少年在良好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王倩 刘鸽/报道 刘莎莎/编辑)
http://www.ldnews.cn/news/loudi/thenews/200909/20090901170301_2.html
两嫌犯落网 三家庭破碎
因长期沉湎于黄色影片不能自拔,两名十六、七岁的少年竟然轮奸一名中年女子并致其死亡,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两名少年轮奸的对象竟然是自己的老师。
傍晚散步 无辜老师惨遭横祸
8月25号晚上,冷水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接到报警,称原碱厂二生活区有一名女老师被害,而且死前还受到过性侵害。
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往案发地,侦破工作随即展开。值班民警立即将情况向大队领导、局长值班室和娄底市局刑侦支队报告,局长陈跃辉、副局长苏晖立即带领刑侦大队长薛宁、教导员梁学军等刑侦大队全体民警赶赴现场。
事发现场位于冷水江市毛易镇冷水江制碱厂一生活区14栋顶楼,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顶楼一名约为40岁的女子赤身裸体躺在地上,口鼻冒出血泡,呼吸困难。民警立即将女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当晚23时许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走访和勘查:死者名叫刘某(女,现年40岁,为冷水江市某校教师),被发现时身上衣物已经全部撕烂,系被人用钝物砸击头部后再强奸致死。
在进行初步的现场勘查后,冷水江市公安局局长陈跃辉召集刑侦大队所有人员开展案情分析,成立了由副局长苏晖为组长的“8•25”杀人案专案组,下设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社会关系摸排、重点线索排查等工作小组。专案组24小时马不停蹄的走访排查,走访了周边房屋43栋,住户达千余户,排查嫌疑线索 40余条,最终锁定谢某、刘某为重大犯罪嫌疑人。经多方工作,2009年8月29日晚上20时许,大队长薛宁、教导员梁学军带领民警在毛易镇冷水江制碱厂将谢某、刘某两人抓获。
深入审讯 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两人被抓捕归案后,审讯组的侦查人员顾不上疲劳,连夜展开了审讯工作,在审讯中,因两名犯罪嫌疑人事先进行过串供,审讯工作进行得相当艰难。经过几番斗智斗勇的初步审讯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谢某、刘某交代:自2009年以来,二人经常在一起从网上下载黄色电影在手机上观看,8月25日晚上19时许,两人在手机上看了一部黄色电影后出现生理反应,于是犯罪嫌疑人谢某提议要去找个妹子玩一下,犯罪嫌疑人刘某表示同意,两人经过商量后觉得现在的妹子不好弄,而自己的小学英语老师刘老师每天晚上都一个人在顶楼上散步,于是两人将目标锁定在刘某的身上,因怕刘某到时会反抗叫出声音,于是两人事先捡了一根长约60公分的木棍打算将刘打晕再实施强奸。当晚20时许左右,谢、刘两人来到14栋楼顶后,发现刘老师一人在顶楼散步,两人趁其不备,由谢某手持木棒打向刘老师的后颈部,刘某冲到刘老师的面前打向其左眼,将刘老师的眼镜打碎。两人将刘某打昏后,把其拖到顶楼一僻静角落实施强奸,然后将木棒丢弃逃离现场。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件虽然告破了,但是这起令人震惊的未成年人性侵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再一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黄碟"不除,民无宁日”。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出版物,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希望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大打“扫黄”“打非”持久的人民战争,并切实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广大青少年在良好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王倩 刘鸽/报道 刘莎莎/编辑)
http://www.ldnews.cn/news/loudi/thenews/200909/20090901170301_2.html
三名初中生在卡拉OK包房轮奸女服务员获刑7年
2009年07月20日01:49 长江商报 邓辉
本报讯(记者 邓辉)与两朋友到卡拉OK包房唱歌,3人将女服务员轮奸。昨日,记者了解到,初中生刘某被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另外两名同伙一直在逃。
卡拉OK厅强奸女服务员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9月29日晚,生于1990年的刘某伙同甘某、陈某(在逃)在汉口常码头唱歌,在卡拉OK厅三楼包房内,3人采取持啤酒瓶威胁等手段,强行脱光女服务员袁某的衣服,实施轮奸。
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强奸罪的事实,刘某有异议。他认为与袁某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不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刘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提请法庭宣告刘某无罪。
经审理查明,事发当晚,刘某吸食了K粉,同伙甘某、陈某要求陪唱小姐袁某陪唱。后刘某强行脱掉袁某衣服,3人采取威胁手段,轮流对袁某实施了奸淫。后经报案,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
法庭上,卡拉OK厅老板谭某证实,当晚刘某及同伙到店内唱歌,并要求两个小姐陪唱,一个小姐去包房不久后就出来了,称“三人太坏”。谭某在打扫卫生时,看见刘某在楼梯口系裤腰带,她赶紧到三楼,发现3人已全跑了,只看见服务员袁某光着下身,哭诉遭到三人轮奸,同时抢走了80元钱。谭某赶紧下楼追,将刘某抓获。
女服务员唐某证言称,当晚,店主叫她陪三人唱歌,她上去一会儿,其中有一个人叫她脱衣服,她发现情况不对,就赶紧离开了包房。
一审被判7年
法院审理中,了解到刘某自幼读书至初中二年级,因其不愿读书辍学,家庭条件尚好,平时爱好上网,此次犯罪是一时冲动。
法院认为,刘某违背妇女意愿,伙同他人,采取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属轮奸。刘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公诉机关对刘某犯强奸罪的指控成立。刘某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解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法院依法不予采纳。
刘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平时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法治观念淡薄造成。法院以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http://xian.qq.com/a/20090720/000164.htm
本报讯(记者 邓辉)与两朋友到卡拉OK包房唱歌,3人将女服务员轮奸。昨日,记者了解到,初中生刘某被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另外两名同伙一直在逃。
卡拉OK厅强奸女服务员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9月29日晚,生于1990年的刘某伙同甘某、陈某(在逃)在汉口常码头唱歌,在卡拉OK厅三楼包房内,3人采取持啤酒瓶威胁等手段,强行脱光女服务员袁某的衣服,实施轮奸。
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强奸罪的事实,刘某有异议。他认为与袁某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不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刘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提请法庭宣告刘某无罪。
经审理查明,事发当晚,刘某吸食了K粉,同伙甘某、陈某要求陪唱小姐袁某陪唱。后刘某强行脱掉袁某衣服,3人采取威胁手段,轮流对袁某实施了奸淫。后经报案,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
法庭上,卡拉OK厅老板谭某证实,当晚刘某及同伙到店内唱歌,并要求两个小姐陪唱,一个小姐去包房不久后就出来了,称“三人太坏”。谭某在打扫卫生时,看见刘某在楼梯口系裤腰带,她赶紧到三楼,发现3人已全跑了,只看见服务员袁某光着下身,哭诉遭到三人轮奸,同时抢走了80元钱。谭某赶紧下楼追,将刘某抓获。
女服务员唐某证言称,当晚,店主叫她陪三人唱歌,她上去一会儿,其中有一个人叫她脱衣服,她发现情况不对,就赶紧离开了包房。
一审被判7年
法院审理中,了解到刘某自幼读书至初中二年级,因其不愿读书辍学,家庭条件尚好,平时爱好上网,此次犯罪是一时冲动。
法院认为,刘某违背妇女意愿,伙同他人,采取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属轮奸。刘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公诉机关对刘某犯强奸罪的指控成立。刘某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解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法院依法不予采纳。
刘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平时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法治观念淡薄造成。法院以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http://xian.qq.com/a/20090720/000164.htm
2009年9月16日星期三
中央政策好,地方搞变样
此文一针见血、入木三分!
在网上看到一篇妙文,忍俊不禁之余,不得不拍案叫绝,于是将它转贴于此,以餐读者:
专制极权的精髓和不传之秘
宇文泰是北周开国的奠基者。当他模仿曹操,作北魏的丞相而“挟天子令诸侯”之时,遇到了可与诸葛亮和王猛齐名的苏绰。宇文泰向苏绰讨教治国之道,二人密谈三日三夜。其中到底说了些什么,史籍中并无记载。而在下有幸得到一部千古不外传的秘籍,是专门讲述治国之道的书,其中就有一段就说到二人的这次谈话,现为读者节录如下:
宇文泰问:“国何以立?”
苏绰答:“具官。”
宇文泰问:“如何具官?”
苏绰答:“用贪官,反贪官。”
宇文泰不解的问:“为什么要用贪官?”
苏绰答:“你要想叫别人为你卖命,就必须给人家好处。而你又没有那么多钱给他们,那就给他权,叫他用手中的权去搜刮民脂民膏,他不就得到好处了吗?”
宇文泰问:“贪官用我给的权得到了好处,又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苏绰答:“因为他能得到好处是因为你给的权,所以,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好处就必须维护你的权。那么,你的统治不就牢固了吗。你要知道皇帝人人想坐,如果没有贪官维护你的政权,那么你还怎么巩固统治?”
宇文泰恍然大悟,接着不解的问道:“既然用了贪官,为什么还要反呢?”
苏绰答:“这就是权术的精髓所在。要用贪官,就必须反贪官。只有这样才能欺骗民众,才能巩固政权。”宇文泰闻听此语大惑,兴奋不已的说:“爱卿快说说其中的奥秘。”
苏绰答:“这有两个好处:其一、天下哪有不贪的官?官不怕贪,怕的是不听你的话。以反贪官为名,消除不听你话的贪官,保留听你话的贪官。这样既可以消除异己,巩固你的权力,又可以得到人民对你的拥戴。其二、官吏只要贪墨,他的把柄就在你的手中。他敢背叛你,你就以贪墨为借口灭了他。贪官怕你灭了他,就只有乖乖听你的话。所以,‘反贪官’是你用来驾御贪官的法宝。如果你不用贪官,你就失去了‘反贪官’这个法宝,那么你还怎么驾御官吏?如果人人皆是清官,深得人民拥戴,他不听话,你没有借口除掉他;即使硬去除掉,也会引来民情骚动。所以必须用贪官,你才可以清理官僚队伍,使其成为清一色的拥护你的人。”
他又对宇文泰说:“还有呢?”
宇文泰瞪圆了眼问:“还有什么?”
苏绰答:“如果你用贪官而招惹民怨怎么办?”
宇文泰一惊,这却没有想到,便问:“有何妙计可除此患?”
苏绰答:“祭起反贪大旗,加大宣传力度,证明你心系黎民。让民众误认为你是好的,而不好的是那些官吏,把责任都推到这些他们的身上,千万不要让民众认为你是任用贪官的元凶。你必须叫民众认为,你是好的。社会出现这么多问题,不是你不想搞好,而是下面的官吏不好好执行你的政策。”
宇文泰问:“那有些民怨太大的官吏怎么办?”
苏绰答:“宰了他,为民伸冤!把他搜刮的民财放进你的腰包。这样你可以不负搜刮民财之名,而得搜刮民财之惠。总之,用贪官来培植死党,除贪官来消除异己,杀贪官来收买人心,没贪财来实己腰包,这就是玩权术的艺术。”
http://shiqun2007.blog.sohu.com/131903709.html
在网上看到一篇妙文,忍俊不禁之余,不得不拍案叫绝,于是将它转贴于此,以餐读者:
专制极权的精髓和不传之秘
宇文泰是北周开国的奠基者。当他模仿曹操,作北魏的丞相而“挟天子令诸侯”之时,遇到了可与诸葛亮和王猛齐名的苏绰。宇文泰向苏绰讨教治国之道,二人密谈三日三夜。其中到底说了些什么,史籍中并无记载。而在下有幸得到一部千古不外传的秘籍,是专门讲述治国之道的书,其中就有一段就说到二人的这次谈话,现为读者节录如下:
宇文泰问:“国何以立?”
苏绰答:“具官。”
宇文泰问:“如何具官?”
苏绰答:“用贪官,反贪官。”
宇文泰不解的问:“为什么要用贪官?”
苏绰答:“你要想叫别人为你卖命,就必须给人家好处。而你又没有那么多钱给他们,那就给他权,叫他用手中的权去搜刮民脂民膏,他不就得到好处了吗?”
宇文泰问:“贪官用我给的权得到了好处,又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苏绰答:“因为他能得到好处是因为你给的权,所以,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好处就必须维护你的权。那么,你的统治不就牢固了吗。你要知道皇帝人人想坐,如果没有贪官维护你的政权,那么你还怎么巩固统治?”
宇文泰恍然大悟,接着不解的问道:“既然用了贪官,为什么还要反呢?”
苏绰答:“这就是权术的精髓所在。要用贪官,就必须反贪官。只有这样才能欺骗民众,才能巩固政权。”宇文泰闻听此语大惑,兴奋不已的说:“爱卿快说说其中的奥秘。”
苏绰答:“这有两个好处:其一、天下哪有不贪的官?官不怕贪,怕的是不听你的话。以反贪官为名,消除不听你话的贪官,保留听你话的贪官。这样既可以消除异己,巩固你的权力,又可以得到人民对你的拥戴。其二、官吏只要贪墨,他的把柄就在你的手中。他敢背叛你,你就以贪墨为借口灭了他。贪官怕你灭了他,就只有乖乖听你的话。所以,‘反贪官’是你用来驾御贪官的法宝。如果你不用贪官,你就失去了‘反贪官’这个法宝,那么你还怎么驾御官吏?如果人人皆是清官,深得人民拥戴,他不听话,你没有借口除掉他;即使硬去除掉,也会引来民情骚动。所以必须用贪官,你才可以清理官僚队伍,使其成为清一色的拥护你的人。”
他又对宇文泰说:“还有呢?”
宇文泰瞪圆了眼问:“还有什么?”
苏绰答:“如果你用贪官而招惹民怨怎么办?”
宇文泰一惊,这却没有想到,便问:“有何妙计可除此患?”
苏绰答:“祭起反贪大旗,加大宣传力度,证明你心系黎民。让民众误认为你是好的,而不好的是那些官吏,把责任都推到这些他们的身上,千万不要让民众认为你是任用贪官的元凶。你必须叫民众认为,你是好的。社会出现这么多问题,不是你不想搞好,而是下面的官吏不好好执行你的政策。”
宇文泰问:“那有些民怨太大的官吏怎么办?”
苏绰答:“宰了他,为民伸冤!把他搜刮的民财放进你的腰包。这样你可以不负搜刮民财之名,而得搜刮民财之惠。总之,用贪官来培植死党,除贪官来消除异己,杀贪官来收买人心,没贪财来实己腰包,这就是玩权术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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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5日星期二
请判我死刑
南都周刊@2009-9-14
9月7日,打工者刘汉黄刺杀台商案在东莞开庭审理。被告席上,失去右手的刘汉黄泪流满面,并向死者家属下跪,请求法官判他死刑。还原其行凶前的工作生活遭遇以及心理状态,或许我们需要感叹,事件怎么会是如此结局。
记者·华璐 实习生·罗婷婷 摄影·卫学军

刘汉黄在一审法庭被告席上。
堂姐夫罗政权很认真地问过刘汉黄,“你现在没什么经历,打官司的话会很麻烦,厂里对你会更差,你能不能承受压力?”刘汉黄点点头说,我能。

刘汉黄的父亲和兄弟在开庭后一脸悲怆。
刘汉黄倒在地上,脊背朝天,一动不动。
2009年6月15日午后3点,闷热的东莞被暴雨占领。三名台商身中多刀,躺在刘汉黄身后不到200米处,他们的鲜血混合着雨水、泥水,如褐红色的蛇般蜿蜒,漫过东莞大朗镇展明五金制品公司(下称展明)大门右侧的人行道,浸湿了刘汉黄的衣服、鞋子和头发,但他依然不动。围观的人忘了打伞,甚至不敢上前制住这个缺了右手掌的行凶者,他已经被打晕,耗尽了力气,不动如尸体。
两天以前,刘汉黄爬上展明工厂的顶楼,嘶吼着:你们报警啊,你们不给我生活费,我活不下去了。他要跳楼索赔。他的家人远在千里之外,在东莞几乎没有熟人,展明员工没有人敢搭理他。跳楼前,他给负责他工伤案子的李晓保律师打了四个电话,电话那头一直无人接听。
与展明长达半年的工伤索赔诉讼,让刘汉黄身心承受了极大压力,但他一直很沉默,他的亲生兄弟、堂姐夫、父母、老乡,通常要花很大力气,才能从刘汉黄的嘴巴里听到一些对展明的抱怨,更多的时候,小学没毕业的他会很不流畅地表达,我没钱了,我手痛,我吃不饱,工厂要赶我但我不敢走啊,弟弟等着我的赔偿金上大学。
他生于贵州铜仁附近的松桃苗族自治县太平营永红村,在金融危机的2008年首次离家到东莞打工,展明是他第一家打工的工厂,却很可能是他一生的终点。他在这里失去了右手,用弹簧刀捅了三个台湾老板,两死一重伤。如今,他在东莞中院的被告席上泪流满面,向死者家属下跪。
他说,“我错了,请判我死刑,但那不公平。”
失去右手
刘汉黄26岁了,但他从来没有谈过女朋友,这在早婚成风的永红村很少见。在松桃打泥水零工的时候,一个姑娘向他示好,但他回避了。“娶什么老婆,难道让人家睡露天里?”他曾经这样告诉过杨长富,他的一个小学同学。
务农的刘家有五兄弟,刘汉黄排第二,但他们家里只有一间年久失修的破泥屋,家里唯一一张木板床是大哥结婚时候搭的,之前都睡在地上。兄弟们年纪大了,大哥刘汉青早年成家,搬出去自立门户;三弟刘汉洪和四弟去了福建打工,自顾不暇;五弟刘汉禄是家里的高材生,案发前在松桃读高中。
刘汉黄几乎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他读到小学五年级就主动提出辍学,农忙时节在家里种玉米番薯,农闲时节在附近的村里打零工,一年能赚2000块钱,家无余粮。他生平只拍过两张照片,就是身份证上的小一寸彩照和工伤鉴定上的头像。
去年暑假,刘汉禄在吃饭的时候兴奋地告诉二哥,按现在的成绩,自己很可能考上贵阳的大专。刘汉黄没问钱的问题,只是对弟弟想学汽车修理专业的想法表示赞同。
一个月后,刘汉黄跟着杨长富坐上了南下的长途客车,来到了东莞大朗镇,开始了在展明操作冲床的打工生活。在这里,厂方许诺他每个月有770元底薪,还有奖金和加班费。一年接近一万的收入,足够支付弟弟的大学学费和每个月三百元的生活费。
“他身高一米七多一点,当时长得挺白的,很瘦;有点内向,不善表达。不过,对人很客气,别人帮他一点忙,他就谢个不停。”工厂里姓陈的保安回忆说。
保安的回忆与刘家兄弟的说法相似,他们说刘汉黄在老家的时候,没有一般男孩子的年少气盛,从来没跟谁打过架动过手。“家里贫穷,自卑心比较重,所以话也比较少。”堂姐夫罗政权这样评价刘汉黄。
“一个特别简单的人,怎么会碰上这么复杂的事儿?”杨长富现在多少有点后悔,不应该带刘汉黄到东莞。
2008年9月28日,距离他进厂不过六天。一台运转的冲床机器瞬间冲砸而下,刘汉黄右手来不及躲闪,掌部和手指的骨头被砸。送院后医生诊断为“压砸毁损伤”,由于伤情过重,他的整个右手掌被实施了切除手术。
杨长福将他送到了医院,但一周后离开了东莞,再也没有回来。“展明没有培训过刘汉黄就让他操作那么危险的冲床,我也害怕自己的安全,就辞工了。”杨长福走后,在厦门打工的三弟刘汉洪赶过来照顾他。
“手已经没了,伤心也没什么用了,要面对现实。” 刘汉洪在医院看到打着绷带的哥哥,忍不住哭了,但刘汉黄反过来安慰他,我没事,想开点。
吃不饱
刘汉黄与展明的矛盾,其实是在人类最基本的吃饭问题上激化的。
“我哥重伤失血过多,住院的时候医生说要补充营养,不然会使伤口愈合不好。”展明为刘汉黄支付了医疗费用,但不愿意出多余的钱为其改善伙食。“伙食费包括我和我哥两人26块钱一天。我哥是病人16块钱,厂里还说得蛮好听,早上3块钱,中餐和晚餐各5块钱,还有夜宵也3块钱。”
住院25天,刘汉黄拖着空荡荡的右袖管和半饥不饱的肚子回到展明。厂方安排刘氏兄弟住进工人宿舍308房,一个六人间。10月的东莞依然炎热,刘汉黄的伤口瘙痒,半夜睡不着起来在走廊里乘凉,但没有人敢跟他说话。
“有这么一回事,好像有干部说我们不可以理刘汉黄,否则要扣我们工资。一个传一个,越传越真,结果大家也懒得惹麻烦,所以不怎么理他了。”陈保安说,半夜刘汉黄到厂里唯一亮灯的保安室里发呆,自己也没有赶他走,就由着一盏小台灯亮着,直到黎明破晓。
“出院后我们和其他工人一起去食堂吃饭,但是辣的食物对伤口有影响,我没办法就去厂方要钱,展明的邵总说(邵正吉,死者之一,任职展明副总经理,负责工伤处理):在厂里面吃饭就不需要钱了。不给我们补助。” 刘汉洪多次代替哥哥到厂里要生活费,他跟展明协商,可以先预支,以后等工伤赔偿出来以后再从中扣除,但讨要过程依然困难。
“邵总签字,人事部签字,再找财务部拿钱。拿钱的时候,他们永远是从上午推到下午,让你从下午又等到明天。”刘汉洪说,有时候厂里的司机动手推我们。
发了两个月各200元的生活费后,展明停止发放生活费,并且不再让刘汉黄到食堂吃饭。“因为我们起诉了。”
2008年11月,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刘汉黄的伤残达到五级。工伤鉴定结果明确后,刘开始对厂方提出维权索赔,其间也曾多次向厂方提出和解。而厂方认为索赔金额过高,一直拒绝商谈。代理律师李晓保说,“金额其实是可以商谈的,但厂方一直采取消极的态度,不愿意和我见面。”
2008年12月22日,刘汉黄因工伤待遇问题向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大朗分庭申诉,请求展明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假肢安装等费用,共计30.64万元。
作为家族里唯一见过世面的人,从贵州赶到东莞和厂方谈判之前,堂姐夫罗政权很认真地问过刘汉黄,“你现在没什么经历,打官司的话会很麻烦,厂里对你会更差,你能不能承受压力?”
刘汉黄点点头说,我能。
“他想,就算现在经济不景气,厂里最后只能拿出10多万的赔偿,也足够弟弟上大学,回家做个小生意。所以我就以他的名义在老家借了两万块,给他在东莞请了个律师。”罗政权说。劳动仲裁调解时,展明的代表只是说,你们太天真了,那简直是天价。
没有假肢的冬天
转眼入冬。刘汉黄在这个冬天里给老乡小母子留下的印象,是一件起毛的旧灰色夹克。
“过年了,他来找我,没有任何行李,身上只有200元,那件衣服穿了一个月都没换,我让他穿我的。”刘汉黄因为长期营养跟不上,得了肾结石,脸色如他那件夹克般灰暗,但他至今没告诉家里人他得了肾病。
2009年1月16日,腊月二十,罗政权和刘汉洪先后离开东莞,展明的工人散去,工厂宿舍大门紧闭。刘汉黄因为担心回家后赔款再也无法落实,因此不愿意回家过年,只是在电话里告诉60多岁的父亲,让我再想想。如果不是小母子辗转听到他的消息,邀请他到自己打工所在的东莞沙岭过年,刘汉黄无处可去。
在此两天之前,劳动仲裁下达,认定赔偿数额为5.89万,对刘提出的一次性支付12次假肢安装更换费不予支持,而这笔费用被刘的代理律师李晓保估算为22万余元。
“哪个民工能自己掏出几万块钱先去安装假肢,然后再来要求厂方赔付?”李晓保称, “一般来说,假肢每四年更换一次。刘汉黄才26岁,那么到他70岁之前,加起来就有可能是12次。”
罗政权说,这个判决肯定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否上诉尚有回旋余地。“当时我们是从17万要到15万,再到11万。厂方很坚决,说要么你就拿着9万走人,要么你就去上诉。但是我们之前住院在厂方那支了一部分钱,大概有六七千,这样扣除的话9万就只剩8万了。8万再加上我们来回的花销,只剩7万了。”刘家认为,这连日后刘汉黄装义肢的开销也不能保证。
刘汉黄抱着起诉的决心,度过了2009年的春节,他看上去依然平静。“我现在也做不了什么事了,拿到钱回家也只能找点轻松的事干算了。”只有谈到刘汉禄快要上大学的事情,刘汉黄才勉强露出了笑容。
大年初四,小母子要回贵州,刘汉黄拒绝了他几百元的资助。刘说,小母子你也不容易。当小母子送这个儿时邻居到车站回大朗镇的时候,看到他双眼发直,呆滞地坐在车上,脏脏的车窗上布满了车内人呼出的雾气,车身上贴着大红喜气的标语,“新年新气象”。
漫长的纠缠
“你不是我们厂的员工,不能进!”从2009年年初开始,刘汉黄每次进出展明都会受到保安的阻挠,直到案发当天,刘也是因为保安阻拦其外出,才与死者林裕腾发生冲突。从小母子家回到展明后,他一度无法进入工厂,在厂外的出租屋住了几天,最后是李晓保律师与厂方交涉,才让他回到宿舍。
“我们要是让刘汉黄出去一次,厂里要扣我们150块钱。” 9月7日,开审刘汉黄杀人案件的庭上检察官复述了一名保安的证词。
由于不服仲裁裁决,刘汉黄诉诸东莞市法院,但展明并不重视这个官司,李律师说,在仲裁阶段的答辩书都是厂里的负责人自己手写的,仲裁结束后展明才委托了律师代理诉讼。
3月16日,法院对刘汉黄工伤索赔案开庭一审。厂方向法院辩称,本次受伤是因为刘汉黄不听厂方劝告造成的。半个月后,一审宣判,法院这回支持了假肢安装和更换费用,刘汉黄将获得17.7万元的赔偿。
判决下来那天,刘汉黄给李晓保打了电话,千恩万谢。在打官司的这三个月里,他已经养成习惯,无论有什么困难,都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律师,比如行李被工厂扔出来的时候,被工厂保安推搡的时候,被邵正吉喝令滚蛋的时候,没钱吃饭的时候。
厂方随即提起了上诉。基于刘的请求,一审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查封厂方价值约17万元的机器。
与刘汉黄有相同遭遇的民工不在少数。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东莞市各级法院在2008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高达23044宗,同比上升159.18%,占全市法院去年受理案件的20%以上。
但事实证明,大多数案件在仲裁裁决后,还是会进入法院。所以,劳动纠纷的解决过程往往就会很长,从申请仲裁到开庭需要一年;等到二审,通常已经耗去两年。
“我觉得厂方首先应该拿出一个积极的态度,最好要和善一点,有诚意一点,主动一点。那么这个工伤者身心都会有一定的安慰,那他就不会有其他的坏想法了。他们的目的很单纯,就是希望早点拿到应该得到的钱。”李律师表示,从一起工伤纠纷演变成杀人血案,看似不可预料,其实也存在一定的可能性。
“拖得时间那么长,刘汉黄的心理承受不了了。”案发后,刘汉黄对李晓保产生了怀疑,因为事发前两天,李晓保忙于另一起官司,没有接听刘的电话。
厂方上诉后,屡次把刘汉黄的行李扔出厂外,要他搬离。6月14日发生了类似的事情,但这次刘汉黄不再沉默,以激烈的反抗回应。他站在厂房阳台边,以跳楼要挟厂方尽快赔偿,经警方劝阻,刘汉黄答应次日下午和厂方商谈。
跳楼事件后,他给小母子打电话,说我这两天过来看你。小母子说好,我等你。但刘汉黄再也无法履行约定。
杀人
杀人过程,9月7日庭上是这样陈述的:
6月15日中午12时,刘汉黄要出门与李律师谈工伤的事情,被保安拦下。5分钟后,公司总经理林裕腾驾车外出。刘汉黄杀人案的代理律师管铁流说,刘汉黄当时是站在车尾,想跟车出去,保安不愿开门,林裕腾下车与刘理论。
随后公司副总经理赖振瑞和邵正吉赶到。赖振瑞赶到后,动手将刘抱出去。到了大门外,邵正吉打了刘汉黄两巴掌。
“你不让我活,我也不能让你好过。”刘汉黄告诉管律师,不过是一刹那的事情,他掏出了藏在身上的弹簧水果刀,长约15厘米。他认为自己过去常被保安欺负,应该弄把刀在身上防身。
刘汉黄用左手,用尽全身力气朝赖振瑞的腹部连捅二刀,赖倒地。邵正吉见势不妙,往马路上跑,刘汉黄追上,对着他的颈部等连捅数刀。林裕腾从保安室里提了钢管追出去,对着刘的脑袋敲了一棍。“我当时一点都不觉疼,转身就和林总扭成一团。”刘汉黄脑子里已经一片空白,他朝林的颈、胸、腹等部位连捅数刀。
当刘汉黄跑出展明,往右侧逃去,他见到赖振瑞躺在地上,又朝他的颈部捅了一刀。就是这一刀,让刘汉黄一开始勉强算得上过度防卫的故意伤人,被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他被展明的员工用钝刀从背后打晕,摇晃了一下,背朝天倒下了。警车在雨中呼啸而来。
林裕腾、邵正吉因主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赖振瑞重伤,至今仍拄着拐杖。7月25日,管铁流第一次会见刘汉黄的时候,刘汉黄还一个劲地问,他们伤得怎么样?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杀了人。
台商家属要求判决刘汉黄死刑,并立即执行。刘汉黄私下告诉律师,我杀人了,判我死,我认了。但那是不是无论怎么打我,怎么欺负我,我都不应该反抗?刘汉黄与展明的工伤纠纷官司,今年7月15日有了终审判决,支持了17.7万元的赔偿数额。但死者家属此时已经委托律师,就杀人案向刘汉黄索赔140多万元。
刘汉禄参加了高考,但他没有填报志愿,因为在此之前,他知道自己的哥哥杀了人,那笔供他上学的赔偿金已经永远不可能拿到了。他现在在东莞一边找工作,一边旁听哥哥的官司。
http://www.bullock.cn/blogs/ndzk/archives/78207.aspx
9月7日,打工者刘汉黄刺杀台商案在东莞开庭审理。被告席上,失去右手的刘汉黄泪流满面,并向死者家属下跪,请求法官判他死刑。还原其行凶前的工作生活遭遇以及心理状态,或许我们需要感叹,事件怎么会是如此结局。
记者·华璐 实习生·罗婷婷 摄影·卫学军

刘汉黄在一审法庭被告席上。
堂姐夫罗政权很认真地问过刘汉黄,“你现在没什么经历,打官司的话会很麻烦,厂里对你会更差,你能不能承受压力?”刘汉黄点点头说,我能。

刘汉黄的父亲和兄弟在开庭后一脸悲怆。
刘汉黄倒在地上,脊背朝天,一动不动。
2009年6月15日午后3点,闷热的东莞被暴雨占领。三名台商身中多刀,躺在刘汉黄身后不到200米处,他们的鲜血混合着雨水、泥水,如褐红色的蛇般蜿蜒,漫过东莞大朗镇展明五金制品公司(下称展明)大门右侧的人行道,浸湿了刘汉黄的衣服、鞋子和头发,但他依然不动。围观的人忘了打伞,甚至不敢上前制住这个缺了右手掌的行凶者,他已经被打晕,耗尽了力气,不动如尸体。
两天以前,刘汉黄爬上展明工厂的顶楼,嘶吼着:你们报警啊,你们不给我生活费,我活不下去了。他要跳楼索赔。他的家人远在千里之外,在东莞几乎没有熟人,展明员工没有人敢搭理他。跳楼前,他给负责他工伤案子的李晓保律师打了四个电话,电话那头一直无人接听。
与展明长达半年的工伤索赔诉讼,让刘汉黄身心承受了极大压力,但他一直很沉默,他的亲生兄弟、堂姐夫、父母、老乡,通常要花很大力气,才能从刘汉黄的嘴巴里听到一些对展明的抱怨,更多的时候,小学没毕业的他会很不流畅地表达,我没钱了,我手痛,我吃不饱,工厂要赶我但我不敢走啊,弟弟等着我的赔偿金上大学。
他生于贵州铜仁附近的松桃苗族自治县太平营永红村,在金融危机的2008年首次离家到东莞打工,展明是他第一家打工的工厂,却很可能是他一生的终点。他在这里失去了右手,用弹簧刀捅了三个台湾老板,两死一重伤。如今,他在东莞中院的被告席上泪流满面,向死者家属下跪。
他说,“我错了,请判我死刑,但那不公平。”
失去右手
刘汉黄26岁了,但他从来没有谈过女朋友,这在早婚成风的永红村很少见。在松桃打泥水零工的时候,一个姑娘向他示好,但他回避了。“娶什么老婆,难道让人家睡露天里?”他曾经这样告诉过杨长富,他的一个小学同学。
务农的刘家有五兄弟,刘汉黄排第二,但他们家里只有一间年久失修的破泥屋,家里唯一一张木板床是大哥结婚时候搭的,之前都睡在地上。兄弟们年纪大了,大哥刘汉青早年成家,搬出去自立门户;三弟刘汉洪和四弟去了福建打工,自顾不暇;五弟刘汉禄是家里的高材生,案发前在松桃读高中。
刘汉黄几乎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他读到小学五年级就主动提出辍学,农忙时节在家里种玉米番薯,农闲时节在附近的村里打零工,一年能赚2000块钱,家无余粮。他生平只拍过两张照片,就是身份证上的小一寸彩照和工伤鉴定上的头像。
去年暑假,刘汉禄在吃饭的时候兴奋地告诉二哥,按现在的成绩,自己很可能考上贵阳的大专。刘汉黄没问钱的问题,只是对弟弟想学汽车修理专业的想法表示赞同。
一个月后,刘汉黄跟着杨长富坐上了南下的长途客车,来到了东莞大朗镇,开始了在展明操作冲床的打工生活。在这里,厂方许诺他每个月有770元底薪,还有奖金和加班费。一年接近一万的收入,足够支付弟弟的大学学费和每个月三百元的生活费。
“他身高一米七多一点,当时长得挺白的,很瘦;有点内向,不善表达。不过,对人很客气,别人帮他一点忙,他就谢个不停。”工厂里姓陈的保安回忆说。
保安的回忆与刘家兄弟的说法相似,他们说刘汉黄在老家的时候,没有一般男孩子的年少气盛,从来没跟谁打过架动过手。“家里贫穷,自卑心比较重,所以话也比较少。”堂姐夫罗政权这样评价刘汉黄。
“一个特别简单的人,怎么会碰上这么复杂的事儿?”杨长富现在多少有点后悔,不应该带刘汉黄到东莞。
2008年9月28日,距离他进厂不过六天。一台运转的冲床机器瞬间冲砸而下,刘汉黄右手来不及躲闪,掌部和手指的骨头被砸。送院后医生诊断为“压砸毁损伤”,由于伤情过重,他的整个右手掌被实施了切除手术。
杨长福将他送到了医院,但一周后离开了东莞,再也没有回来。“展明没有培训过刘汉黄就让他操作那么危险的冲床,我也害怕自己的安全,就辞工了。”杨长福走后,在厦门打工的三弟刘汉洪赶过来照顾他。
“手已经没了,伤心也没什么用了,要面对现实。” 刘汉洪在医院看到打着绷带的哥哥,忍不住哭了,但刘汉黄反过来安慰他,我没事,想开点。
吃不饱
刘汉黄与展明的矛盾,其实是在人类最基本的吃饭问题上激化的。
“我哥重伤失血过多,住院的时候医生说要补充营养,不然会使伤口愈合不好。”展明为刘汉黄支付了医疗费用,但不愿意出多余的钱为其改善伙食。“伙食费包括我和我哥两人26块钱一天。我哥是病人16块钱,厂里还说得蛮好听,早上3块钱,中餐和晚餐各5块钱,还有夜宵也3块钱。”
住院25天,刘汉黄拖着空荡荡的右袖管和半饥不饱的肚子回到展明。厂方安排刘氏兄弟住进工人宿舍308房,一个六人间。10月的东莞依然炎热,刘汉黄的伤口瘙痒,半夜睡不着起来在走廊里乘凉,但没有人敢跟他说话。
“有这么一回事,好像有干部说我们不可以理刘汉黄,否则要扣我们工资。一个传一个,越传越真,结果大家也懒得惹麻烦,所以不怎么理他了。”陈保安说,半夜刘汉黄到厂里唯一亮灯的保安室里发呆,自己也没有赶他走,就由着一盏小台灯亮着,直到黎明破晓。
“出院后我们和其他工人一起去食堂吃饭,但是辣的食物对伤口有影响,我没办法就去厂方要钱,展明的邵总说(邵正吉,死者之一,任职展明副总经理,负责工伤处理):在厂里面吃饭就不需要钱了。不给我们补助。” 刘汉洪多次代替哥哥到厂里要生活费,他跟展明协商,可以先预支,以后等工伤赔偿出来以后再从中扣除,但讨要过程依然困难。
“邵总签字,人事部签字,再找财务部拿钱。拿钱的时候,他们永远是从上午推到下午,让你从下午又等到明天。”刘汉洪说,有时候厂里的司机动手推我们。
发了两个月各200元的生活费后,展明停止发放生活费,并且不再让刘汉黄到食堂吃饭。“因为我们起诉了。”
2008年11月,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刘汉黄的伤残达到五级。工伤鉴定结果明确后,刘开始对厂方提出维权索赔,其间也曾多次向厂方提出和解。而厂方认为索赔金额过高,一直拒绝商谈。代理律师李晓保说,“金额其实是可以商谈的,但厂方一直采取消极的态度,不愿意和我见面。”
2008年12月22日,刘汉黄因工伤待遇问题向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大朗分庭申诉,请求展明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假肢安装等费用,共计30.64万元。
作为家族里唯一见过世面的人,从贵州赶到东莞和厂方谈判之前,堂姐夫罗政权很认真地问过刘汉黄,“你现在没什么经历,打官司的话会很麻烦,厂里对你会更差,你能不能承受压力?”
刘汉黄点点头说,我能。
“他想,就算现在经济不景气,厂里最后只能拿出10多万的赔偿,也足够弟弟上大学,回家做个小生意。所以我就以他的名义在老家借了两万块,给他在东莞请了个律师。”罗政权说。劳动仲裁调解时,展明的代表只是说,你们太天真了,那简直是天价。
没有假肢的冬天
转眼入冬。刘汉黄在这个冬天里给老乡小母子留下的印象,是一件起毛的旧灰色夹克。
“过年了,他来找我,没有任何行李,身上只有200元,那件衣服穿了一个月都没换,我让他穿我的。”刘汉黄因为长期营养跟不上,得了肾结石,脸色如他那件夹克般灰暗,但他至今没告诉家里人他得了肾病。
2009年1月16日,腊月二十,罗政权和刘汉洪先后离开东莞,展明的工人散去,工厂宿舍大门紧闭。刘汉黄因为担心回家后赔款再也无法落实,因此不愿意回家过年,只是在电话里告诉60多岁的父亲,让我再想想。如果不是小母子辗转听到他的消息,邀请他到自己打工所在的东莞沙岭过年,刘汉黄无处可去。
在此两天之前,劳动仲裁下达,认定赔偿数额为5.89万,对刘提出的一次性支付12次假肢安装更换费不予支持,而这笔费用被刘的代理律师李晓保估算为22万余元。
“哪个民工能自己掏出几万块钱先去安装假肢,然后再来要求厂方赔付?”李晓保称, “一般来说,假肢每四年更换一次。刘汉黄才26岁,那么到他70岁之前,加起来就有可能是12次。”
罗政权说,这个判决肯定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否上诉尚有回旋余地。“当时我们是从17万要到15万,再到11万。厂方很坚决,说要么你就拿着9万走人,要么你就去上诉。但是我们之前住院在厂方那支了一部分钱,大概有六七千,这样扣除的话9万就只剩8万了。8万再加上我们来回的花销,只剩7万了。”刘家认为,这连日后刘汉黄装义肢的开销也不能保证。
刘汉黄抱着起诉的决心,度过了2009年的春节,他看上去依然平静。“我现在也做不了什么事了,拿到钱回家也只能找点轻松的事干算了。”只有谈到刘汉禄快要上大学的事情,刘汉黄才勉强露出了笑容。
大年初四,小母子要回贵州,刘汉黄拒绝了他几百元的资助。刘说,小母子你也不容易。当小母子送这个儿时邻居到车站回大朗镇的时候,看到他双眼发直,呆滞地坐在车上,脏脏的车窗上布满了车内人呼出的雾气,车身上贴着大红喜气的标语,“新年新气象”。
漫长的纠缠
“你不是我们厂的员工,不能进!”从2009年年初开始,刘汉黄每次进出展明都会受到保安的阻挠,直到案发当天,刘也是因为保安阻拦其外出,才与死者林裕腾发生冲突。从小母子家回到展明后,他一度无法进入工厂,在厂外的出租屋住了几天,最后是李晓保律师与厂方交涉,才让他回到宿舍。
“我们要是让刘汉黄出去一次,厂里要扣我们150块钱。” 9月7日,开审刘汉黄杀人案件的庭上检察官复述了一名保安的证词。
由于不服仲裁裁决,刘汉黄诉诸东莞市法院,但展明并不重视这个官司,李律师说,在仲裁阶段的答辩书都是厂里的负责人自己手写的,仲裁结束后展明才委托了律师代理诉讼。
3月16日,法院对刘汉黄工伤索赔案开庭一审。厂方向法院辩称,本次受伤是因为刘汉黄不听厂方劝告造成的。半个月后,一审宣判,法院这回支持了假肢安装和更换费用,刘汉黄将获得17.7万元的赔偿。
判决下来那天,刘汉黄给李晓保打了电话,千恩万谢。在打官司的这三个月里,他已经养成习惯,无论有什么困难,都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律师,比如行李被工厂扔出来的时候,被工厂保安推搡的时候,被邵正吉喝令滚蛋的时候,没钱吃饭的时候。
厂方随即提起了上诉。基于刘的请求,一审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查封厂方价值约17万元的机器。
与刘汉黄有相同遭遇的民工不在少数。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东莞市各级法院在2008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高达23044宗,同比上升159.18%,占全市法院去年受理案件的20%以上。
但事实证明,大多数案件在仲裁裁决后,还是会进入法院。所以,劳动纠纷的解决过程往往就会很长,从申请仲裁到开庭需要一年;等到二审,通常已经耗去两年。
“我觉得厂方首先应该拿出一个积极的态度,最好要和善一点,有诚意一点,主动一点。那么这个工伤者身心都会有一定的安慰,那他就不会有其他的坏想法了。他们的目的很单纯,就是希望早点拿到应该得到的钱。”李律师表示,从一起工伤纠纷演变成杀人血案,看似不可预料,其实也存在一定的可能性。
“拖得时间那么长,刘汉黄的心理承受不了了。”案发后,刘汉黄对李晓保产生了怀疑,因为事发前两天,李晓保忙于另一起官司,没有接听刘的电话。
厂方上诉后,屡次把刘汉黄的行李扔出厂外,要他搬离。6月14日发生了类似的事情,但这次刘汉黄不再沉默,以激烈的反抗回应。他站在厂房阳台边,以跳楼要挟厂方尽快赔偿,经警方劝阻,刘汉黄答应次日下午和厂方商谈。
跳楼事件后,他给小母子打电话,说我这两天过来看你。小母子说好,我等你。但刘汉黄再也无法履行约定。
杀人
杀人过程,9月7日庭上是这样陈述的:
6月15日中午12时,刘汉黄要出门与李律师谈工伤的事情,被保安拦下。5分钟后,公司总经理林裕腾驾车外出。刘汉黄杀人案的代理律师管铁流说,刘汉黄当时是站在车尾,想跟车出去,保安不愿开门,林裕腾下车与刘理论。
随后公司副总经理赖振瑞和邵正吉赶到。赖振瑞赶到后,动手将刘抱出去。到了大门外,邵正吉打了刘汉黄两巴掌。
“你不让我活,我也不能让你好过。”刘汉黄告诉管律师,不过是一刹那的事情,他掏出了藏在身上的弹簧水果刀,长约15厘米。他认为自己过去常被保安欺负,应该弄把刀在身上防身。
刘汉黄用左手,用尽全身力气朝赖振瑞的腹部连捅二刀,赖倒地。邵正吉见势不妙,往马路上跑,刘汉黄追上,对着他的颈部等连捅数刀。林裕腾从保安室里提了钢管追出去,对着刘的脑袋敲了一棍。“我当时一点都不觉疼,转身就和林总扭成一团。”刘汉黄脑子里已经一片空白,他朝林的颈、胸、腹等部位连捅数刀。
当刘汉黄跑出展明,往右侧逃去,他见到赖振瑞躺在地上,又朝他的颈部捅了一刀。就是这一刀,让刘汉黄一开始勉强算得上过度防卫的故意伤人,被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他被展明的员工用钝刀从背后打晕,摇晃了一下,背朝天倒下了。警车在雨中呼啸而来。
林裕腾、邵正吉因主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赖振瑞重伤,至今仍拄着拐杖。7月25日,管铁流第一次会见刘汉黄的时候,刘汉黄还一个劲地问,他们伤得怎么样?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杀了人。
台商家属要求判决刘汉黄死刑,并立即执行。刘汉黄私下告诉律师,我杀人了,判我死,我认了。但那是不是无论怎么打我,怎么欺负我,我都不应该反抗?刘汉黄与展明的工伤纠纷官司,今年7月15日有了终审判决,支持了17.7万元的赔偿数额。但死者家属此时已经委托律师,就杀人案向刘汉黄索赔140多万元。
刘汉禄参加了高考,但他没有填报志愿,因为在此之前,他知道自己的哥哥杀了人,那笔供他上学的赔偿金已经永远不可能拿到了。他现在在东莞一边找工作,一边旁听哥哥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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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4日星期一
金正日怒斥朝宣部(新闻)
平壤讯
今天上午,在朝鲜劳动党中央宣传工作会议上,朝鲜劳动党总书记金正日对朝鲜劳动党中央宣传部和朝鲜信息产业部的官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金总书记最近一段时间,经常上网浏览信息,并对BBS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总书记在前几天发现,用自己的实名在国内任何论坛无法注册,在用马甲注册以后,在自己所发的帖子里,凡是出现自己的名字的,不是被审查删除,就是被屏蔽,只显示出***字样.总书记同时发现,他领导的劳动党以及他父亲的姓名以及主体思想,也同样被系统或者管理员自动或者手动处理.
更让金总书记恼怒的是,在数次发送含有自己姓名和党名的帖子被屏蔽删除处理之后,总书记怒不可遏的发帖子骂人,让他吃惊的一幕出现了,凡是脏话骂人话,诸如猪,狗,操你娘,日你奶奶这样的字眼,都享受到了自己和姓名一样的待遇.
金正日在会议上情绪激动的指出,这是严重的政治事件,相关部门让自己的姓名和劳动党,主题思想和猪狗操这样的词汇同等对待,是对领袖和党的恶毒攻击,是别有用心的.金正日要求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
今天下午,朝鲜各大门户网站以头条新闻的形式,发布了一条消息,声明将正式取消对金正日,金日成,主体思想,劳动党,猪,狗,操,靠,他妈的,他娘的,他奶奶的等词汇的管制.
http://kisshi.com/2009/09/11/jin-zheng-ri/
今天上午,在朝鲜劳动党中央宣传工作会议上,朝鲜劳动党总书记金正日对朝鲜劳动党中央宣传部和朝鲜信息产业部的官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金总书记最近一段时间,经常上网浏览信息,并对BBS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总书记在前几天发现,用自己的实名在国内任何论坛无法注册,在用马甲注册以后,在自己所发的帖子里,凡是出现自己的名字的,不是被审查删除,就是被屏蔽,只显示出***字样.总书记同时发现,他领导的劳动党以及他父亲的姓名以及主体思想,也同样被系统或者管理员自动或者手动处理.
更让金总书记恼怒的是,在数次发送含有自己姓名和党名的帖子被屏蔽删除处理之后,总书记怒不可遏的发帖子骂人,让他吃惊的一幕出现了,凡是脏话骂人话,诸如猪,狗,操你娘,日你奶奶这样的字眼,都享受到了自己和姓名一样的待遇.
金正日在会议上情绪激动的指出,这是严重的政治事件,相关部门让自己的姓名和劳动党,主题思想和猪狗操这样的词汇同等对待,是对领袖和党的恶毒攻击,是别有用心的.金正日要求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
今天下午,朝鲜各大门户网站以头条新闻的形式,发布了一条消息,声明将正式取消对金正日,金日成,主体思想,劳动党,猪,狗,操,靠,他妈的,他娘的,他奶奶的等词汇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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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1日星期五
这一定是造谣(1)
韩寒
转两个帖子,未经核实,极其有可能是反动份子破坏国庆气氛的造谣之作,我特别选出,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追捕)
尊敬以及有可能看到我这封邮件的领导:
您们好
今天我怀着无限愤懑的心情给您写下这封邮件,我不知道您百忙之中是否能看到。但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上海市民,我今天所遭受的对待是我无法相信这是我们D的行政机关所为,也是我一生中遭遇的最不公平的对待。
9月8日中午13点左右,我驾驶车号为皖XXXXXX的福特私家车由华宁路向剑川路行驶,在元江路口遇到红灯等候,这时候过来一穿白衣的男子,问我能否带他一段路,我先是拒绝,后他说肚子很痛可能胃有毛病等不到出租车他家就在前面,麻烦带一下。我说我工作单位就在闵行开发区马上就到了,他说他就在北松公路什么村,我心一软就让他上车了,其间我还说我有事要马上到公司,你往那边往松江走我可不能送你,他说不远就在华宁路北松公路转弯处,他说到给十块钱,我说不要但是待会到前面你就下,我根本就没准备要他这十块钱。在刚至北松公路转弯处,我还问这里待会怎么转到剑川路上,我不想再回头路,他说过了,叫我倒车回头。
我往回倒了一些,刚一停车,此白衣男子伸手拔我车钥匙,一群穿制服的男人大约共七八人一拥而上将我从车上拖下来并强行抢走钥匙,我瞬间认为碰到了强盗还在呼救,这群人不容我分说,将我双手反扣卡住我脖子推搡至一辆面包车里,同时搜去了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并拿出一份准备好了的调查书(临时写上我车牌号)叫我签字,我拒绝签字,我说我没干任何违法的事情,你们是什么人,请出示拘捕扣留证件,他们未能出示,告知我是城市交通执法大队,只有一个人出示了个工作证并将姓名一栏一直遮着不给看,我说需要看到姓名,我没有违法,我也拿我的身份证驾驶证给你们看了,而且你们现在这么多人把我拘禁在这里,我需要看的是拘捕证不是工作证,其间我还请求不管怎样,我车上还有贵重物品,请让我拿下来,怎么配合调查我都可以接受,但请让我先拿下来,你们不能这样无缘无故的开走我的车,拿走我的东西。他们说不拿你东西处理好了你自己去拿。
就这样在经过半个多小时在面包车上的拘禁,他们中有人用手指着我鼻子在说,我说请你放尊重点不要拿手指指着别人,他说他没指,他是用手指在空中晃动。我抑制不住满腔的悲愤,这还有什么天理可言?这是什么执法队伍?我要打电话报警他们也将我电话抢走。最后这帮人扔给我一纸《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调查处理通知书》将我推下车,我问我到哪里要回车,到哪里申述,他们说上面写得有便扬长而去。
我无奈打的到七莘路778号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得到答复这是才发生的事情,材料还没到他们这里,叫我等10个工作日后,我说我车上还有电脑等贵重东西这时里面一工作人员才给我盖了个章叫我到春申路梅富路一停车厂去拿我的物品,我看到墙上有投诉电话,在去停车场的出租车里打电话向该单位投诉,得到的答复是会向领导反映。
我又去交通执法大队的上级部门闵行区城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交通科反映情况,一位姓王(汪)的女士接待了我,但还是说今天不行,要了解情况后给我答复。在此我向王女生提出几点质疑,我说您看我是否是像运营黑车的? 她回答不像,但现在不能定。我还让王女生看了手上的伤痕,我说即使是处罚黑车(何况我根本不是)在当事人没有任何逃跑的意图,这么多人围着为什么还要反扣手臂卡脖子,王女士回答说这些不是执法大队的人,是一些协管人员,并说坦率的说觉得我运气比较差。我完全不能接受这个说法,如果是我非法运营黑车,被抓那说我运气差,但我完全没有怎么会遭到如此强盗般的对待。
我问交通科的王女士,这些协管人员冒充乘客并勾引车辆搭载行驶的行为不适宜作为我们**行政单位应采用的手段,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违规,是引诱(误导)违法,我们交通执法怎么可以雇佣这样一群人。 王女士也坦诚这些协管人员抓到一个运营黑车的会得到一份奖励,我问王女士那有没有抓错的,王女士说有,我问那抓错怎么办,王女士说抓错就算了,放车,我说那错抓就算了就没有给赔偿损失一说? 王女士说抓错车主也没什么损失么车子解除羁押么就算了吧,感觉到我对这答复无法满意,王女士又说:当然现在有国家赔偿法,不满意可以走法律途径,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不过那通常要至少两个多月。
拖着被施以暴行奔波一天疲惫的身体回答家里,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悲愤给写下这封信。我父母都是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退休前也都是在**机关工作,从小接受的教育便是善待他人尊重他人,在地震时候捐款,每年以女儿名义向儿童基金会捐款,就连这次被强迫“执法”也是应这白衣男子的要求做好事,为何好心却遭到这样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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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提供的正确的处理方式:
开车的TF注意了,当心被“钓鱼'!
妈的,今天差点被钓鱼,幸亏有朋友提醒过。
早晨到龙吴路总厂开会,中午没在那里吃饭,回到莘庄随便吃了点,想回松江厂里。在莘谭路吃了点东西,拐上了沪闵路,刚过了春申路,大概快到银都路,正好红灯,刚停下,后面车门被人拉开,一男一女一下子就坐到后面。大概50多岁的,女的满脸焦急的说:家里小孩在颛桥出事了,让我帮帮忙带过去。
我一听怎么这么耳熟啊,今年3月底我一个很好的朋友(开赛欧的),在七莘路顾戴路那里也是这样两个人上来了,说的是同样的话,朋友好心,也顺路,就带上了,刚到颛盛路那里停下就那两个抢了钥匙,随后一帮狗娘养的冲上来说是非法营运,强行扣了车,最后找人花掉8000元,一周后拿到了车子。
我一听,也不开了,直接拉了手刹,反问:运管处的?一男一女也不说话,拉开车门就要出去,妈的b,钓鱼钓到老子头上了,比他们快先出了车子,直接一脚踹过去,那男的蛮结实的,被连踹2脚居然没踹倒,女的跑的很快,根本就没顾那个男的,直接横穿过马路跑掉了,旁边两个路人大概看不惯我打岁数大的人,跑上来拦着我(这世上好人还是有的),我说:打110报抢劫!路人一听也不拉了,那男的乘这一眨眼工夫,窜过马路也跑掉了。
到了厂里打电话给交警朋友,朋友说:现在运管处钓鱼的一般都搞新车,新车新驾驶员比较多,上当的也多,以后遇到这种事,直接中控锁,然后拉到老闵行,大叫一声我车上有钓鱼的,然后就不用管了。
妈的B,以后别让我再碰上,碰上打死这帮家伙。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0evps.html
转两个帖子,未经核实,极其有可能是反动份子破坏国庆气氛的造谣之作,我特别选出,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追捕)
尊敬以及有可能看到我这封邮件的领导:
您们好
今天我怀着无限愤懑的心情给您写下这封邮件,我不知道您百忙之中是否能看到。但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上海市民,我今天所遭受的对待是我无法相信这是我们D的行政机关所为,也是我一生中遭遇的最不公平的对待。
9月8日中午13点左右,我驾驶车号为皖XXXXXX的福特私家车由华宁路向剑川路行驶,在元江路口遇到红灯等候,这时候过来一穿白衣的男子,问我能否带他一段路,我先是拒绝,后他说肚子很痛可能胃有毛病等不到出租车他家就在前面,麻烦带一下。我说我工作单位就在闵行开发区马上就到了,他说他就在北松公路什么村,我心一软就让他上车了,其间我还说我有事要马上到公司,你往那边往松江走我可不能送你,他说不远就在华宁路北松公路转弯处,他说到给十块钱,我说不要但是待会到前面你就下,我根本就没准备要他这十块钱。在刚至北松公路转弯处,我还问这里待会怎么转到剑川路上,我不想再回头路,他说过了,叫我倒车回头。
我往回倒了一些,刚一停车,此白衣男子伸手拔我车钥匙,一群穿制服的男人大约共七八人一拥而上将我从车上拖下来并强行抢走钥匙,我瞬间认为碰到了强盗还在呼救,这群人不容我分说,将我双手反扣卡住我脖子推搡至一辆面包车里,同时搜去了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并拿出一份准备好了的调查书(临时写上我车牌号)叫我签字,我拒绝签字,我说我没干任何违法的事情,你们是什么人,请出示拘捕扣留证件,他们未能出示,告知我是城市交通执法大队,只有一个人出示了个工作证并将姓名一栏一直遮着不给看,我说需要看到姓名,我没有违法,我也拿我的身份证驾驶证给你们看了,而且你们现在这么多人把我拘禁在这里,我需要看的是拘捕证不是工作证,其间我还请求不管怎样,我车上还有贵重物品,请让我拿下来,怎么配合调查我都可以接受,但请让我先拿下来,你们不能这样无缘无故的开走我的车,拿走我的东西。他们说不拿你东西处理好了你自己去拿。
就这样在经过半个多小时在面包车上的拘禁,他们中有人用手指着我鼻子在说,我说请你放尊重点不要拿手指指着别人,他说他没指,他是用手指在空中晃动。我抑制不住满腔的悲愤,这还有什么天理可言?这是什么执法队伍?我要打电话报警他们也将我电话抢走。最后这帮人扔给我一纸《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调查处理通知书》将我推下车,我问我到哪里要回车,到哪里申述,他们说上面写得有便扬长而去。
我无奈打的到七莘路778号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得到答复这是才发生的事情,材料还没到他们这里,叫我等10个工作日后,我说我车上还有电脑等贵重东西这时里面一工作人员才给我盖了个章叫我到春申路梅富路一停车厂去拿我的物品,我看到墙上有投诉电话,在去停车场的出租车里打电话向该单位投诉,得到的答复是会向领导反映。
我又去交通执法大队的上级部门闵行区城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交通科反映情况,一位姓王(汪)的女士接待了我,但还是说今天不行,要了解情况后给我答复。在此我向王女生提出几点质疑,我说您看我是否是像运营黑车的? 她回答不像,但现在不能定。我还让王女生看了手上的伤痕,我说即使是处罚黑车(何况我根本不是)在当事人没有任何逃跑的意图,这么多人围着为什么还要反扣手臂卡脖子,王女士回答说这些不是执法大队的人,是一些协管人员,并说坦率的说觉得我运气比较差。我完全不能接受这个说法,如果是我非法运营黑车,被抓那说我运气差,但我完全没有怎么会遭到如此强盗般的对待。
我问交通科的王女士,这些协管人员冒充乘客并勾引车辆搭载行驶的行为不适宜作为我们**行政单位应采用的手段,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违规,是引诱(误导)违法,我们交通执法怎么可以雇佣这样一群人。 王女士也坦诚这些协管人员抓到一个运营黑车的会得到一份奖励,我问王女士那有没有抓错的,王女士说有,我问那抓错怎么办,王女士说抓错就算了,放车,我说那错抓就算了就没有给赔偿损失一说? 王女士说抓错车主也没什么损失么车子解除羁押么就算了吧,感觉到我对这答复无法满意,王女士又说:当然现在有国家赔偿法,不满意可以走法律途径,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不过那通常要至少两个多月。
拖着被施以暴行奔波一天疲惫的身体回答家里,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悲愤给写下这封信。我父母都是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退休前也都是在**机关工作,从小接受的教育便是善待他人尊重他人,在地震时候捐款,每年以女儿名义向儿童基金会捐款,就连这次被强迫“执法”也是应这白衣男子的要求做好事,为何好心却遭到这样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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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今天差点被钓鱼,幸亏有朋友提醒过。
早晨到龙吴路总厂开会,中午没在那里吃饭,回到莘庄随便吃了点,想回松江厂里。在莘谭路吃了点东西,拐上了沪闵路,刚过了春申路,大概快到银都路,正好红灯,刚停下,后面车门被人拉开,一男一女一下子就坐到后面。大概50多岁的,女的满脸焦急的说:家里小孩在颛桥出事了,让我帮帮忙带过去。
我一听怎么这么耳熟啊,今年3月底我一个很好的朋友(开赛欧的),在七莘路顾戴路那里也是这样两个人上来了,说的是同样的话,朋友好心,也顺路,就带上了,刚到颛盛路那里停下就那两个抢了钥匙,随后一帮狗娘养的冲上来说是非法营运,强行扣了车,最后找人花掉8000元,一周后拿到了车子。
我一听,也不开了,直接拉了手刹,反问:运管处的?一男一女也不说话,拉开车门就要出去,妈的b,钓鱼钓到老子头上了,比他们快先出了车子,直接一脚踹过去,那男的蛮结实的,被连踹2脚居然没踹倒,女的跑的很快,根本就没顾那个男的,直接横穿过马路跑掉了,旁边两个路人大概看不惯我打岁数大的人,跑上来拦着我(这世上好人还是有的),我说:打110报抢劫!路人一听也不拉了,那男的乘这一眨眼工夫,窜过马路也跑掉了。
到了厂里打电话给交警朋友,朋友说:现在运管处钓鱼的一般都搞新车,新车新驾驶员比较多,上当的也多,以后遇到这种事,直接中控锁,然后拉到老闵行,大叫一声我车上有钓鱼的,然后就不用管了。
妈的B,以后别让我再碰上,碰上打死这帮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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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5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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