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

胆熊的悲剧

作者:刘夙
  你是一个动物权利保护主义者、愿意像西方一些人那样赤身裸体地抗议人们用动物皮毛制衣吗?即使你不是,我想当你听到在中国有几千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被关在狭窄的笼子里几乎不能动弹,它们的肚子上被活活割开一个口子,被人用金属管子捅进去,而它们因此痛不欲生的事实的时候,你多少也会感到于心不忍吧?是的,每一个正常的人,在见到和我们的外形比较相似的哺乳动物受到虐待时,都会产生一种不由自主的恐惧感,从而对这些不幸的动物抱有恻隐之心,有的人于是起来大声疾呼,要求那些虐待动物的人尊重他们的免于因看到动物受虐而感到恐惧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动物权利”。
  为什么这些黑熊会受到这样的虐待?因为人们想获取它们的胆汁。但是如果把熊杀死,一次只能取得一点点胆汁,于是便有天才想到可以用“杀鸡不取卵”的办法获取熊胆汁,也就是把一根导管伸到活熊的胆管内,一旦分泌出胆汁就把它导引出来。不过和一般人的直觉相反,这种活熊取胆汁的残忍作法并不是中国人首创的,而是朝鲜人的发明,中国只不过迅速从友邦学会了这个“技术”而已。根据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伟的说法,中国是在1982年开始建立胆熊养殖场的,到1996年,胆熊的数目已经达到了7,000只,以后由于国内外的强烈抗议,这个数字才没有再增加,但也没有减少,而是稳定了下来。
  动物的胆到底有什么药效?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是这么说的:“目者,肝之外候,胆之精华也。故诸胆皆治目病。”简单地说,就是中医认为眼睛和肝、胆有密切的关系,肝胆有问题,眼睛也会有问题;而根据“吃啥补啥”的法象药理,吃胆就可以补胆,补了胆,眼睛的病自然也就好了,所以各种胆都可以明目。那么为什么中医会认为眼睛和肝胆有关呢?原来按中医的五行学说,眼睛属木,肝和胆也属木,所以眼睛就是肝和胆在头上开的窍!这种荒谬的联系在今天当然只能当成笑话听了,举个最简单的反例:有不少胆结石病人动手术割除了胆,甚至还有人动手术割除了部分肝脏,难道这些人的眼睛变得比正常人更差了吗?
  动物的胆又被认为具有“苦寒”的性味,而苦寒之药常常是用来“降火”的,偏巧,“火症”里面有一大类叫做“肝火”(今天我们还有“大动肝火”这样的成语),既然是肝的“火”,用胆来治当然是最恰当不过的,所以胆又有了清热的功能——虽然这在今天看来同样是荒谬的。就这样,明目、清热成了动物的胆的两大“药效”。
  在各种动物的胆中,为什么熊胆比较受到中医的青睐,这还是一个不好解释的问题。但是在过去,它并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如此的注目;除了熊胆之外,猪胆、牛胆、蛇胆和青鱼胆也常常使用,它们与熊胆合称“五胆”。熊胆在后来之所以一下子受到狂热的追捧,而另外四胆中除蛇胆之外却已经很少有人使用,全在于现代医学的一个并不是很重要的发现。
  在解释这个发现之前,需要先介绍一下胆汁的成分。胆汁是由肝脏而不是胆囊分泌的一种粘稠液体,由胆囊将其汇集之后,经由胆总管排入小肠的第一节——十二指肠。胆汁有两大功能,第一大功能是帮助把食物中的脂肪打碎成微粒,以便能更快、更好地消化吸收,起到这个作用的主要是胆汁酸盐,它的分子就像肥皂分子一样,一端亲水,一端亲油,所以可以在水中聚成微团,把一小滴脂肪包裹在其中,形成乳滴。胆汁的第二大功能则是把肝脏中的一些脂溶性排泄物——主要是胆红素和胆固醇——带离肝脏。在正常的胆汁中,胆红素和胆固醇也是被胆汁酸盐包裹成乳滴而悬浮其中的;如果胆汁成分异常,胆红素或胆固醇过量,胆汁酸盐没法把它们全都紧紧地包住,它们便会在进入十二指肠之前从胆汁中沉淀出来,形成胆结石。
  既然胆结石的主要成分是过量析出的胆红素或胆固醇,那么是不是可以让胆汁含有更多的胆汁酸盐,来把胆结石溶解掉呢?答案是肯定的。实验发现,口服胆汁酸或其盐,在某些时候的确可以起到溶石的效果,不过这些吃到肚子里的额外的胆汁酸或其盐并不是简单地从十二指肠倒流回胆管中去溶解结石(在正常情况下胆管是绝不会出现倒流的),而是先进入血液,随血液流到肝脏,再被肝脏和自身合成的胆汁酸盐一起分泌到胆汁里,然后再溶解结石。因此,从上世纪70年代起,口服溶石成了不动手术治疗胆结石的一种方法。
  但是,胆汁酸有很多种,包括胆酸、去氧胆酸、鹅去氧胆酸和熊去氧胆酸等,而且不同动物的胆汁有不同的成分,如人胆汁中的胆汁酸以胆酸、去氧胆酸和鹅去氧胆酸为主,很多鸟类的胆汁中却绝不含胆酸和去氧胆酸,这也是为什么鹅去氧胆酸首先会在鹅的胆汁中发现而得名的原因。熊去氧胆酸,则是熊的胆汁中特有的一种胆汁酸,而且为其主要成分,但在其他哺乳动物的胆汁中却不存在或仅以微量存在。
  在这么多种胆汁酸中,如果鹅去氧胆酸是效果最好的溶石药物,那么今天人们祸害最多的就该是鸡鸭鹅等家禽,而不是熊了。不幸的是,实验表明,偏偏熊去氧胆酸的溶石效果比鹅去氧胆酸更好,而且毒副作用也更小,这似乎证明中医偏爱熊胆是有道理的,于是,胆熊的悲剧就这样开始了。今天从胆熊获得的熊胆汁,有的直接干燥成“熊胆粉”,用在中成药里面,但大部分都用来提取熊去氧胆酸了。
  然而,这些熊胆汁制品绝大多数都用来治疗胆结石和其他某些肝胆疾病,很少再用于什么“明目”,什么“清热”。这些造孽的中医支持者,其实已经把中医中动物胆原本的用法抛弃了,不过是在用一种野蛮落后的方式获取天然的熊去氧胆酸罢了。可是,熊去氧胆酸并非只能从熊胆汁中获取,用人工合成的方法,可以很容易把鹅去氧胆酸或其他某些胆汁酸转成熊去氧胆酸,成本并不比活熊取胆汁的方法高多少,这样,中医支持者就面临了一个巨大的悖论:如果你们坚持要用活熊取胆汁,那你们为何却用它来治疗胆结石,而不是按你们的中医理论去“明目”“清热”?如果你们坚持要用它来治疗胆结石,这就等于放弃了中医理论,全盘接受了现代医学的观点,那你们用人工合成的熊去氧胆酸好了,为何还要以“天然”为借口支持那些禽兽不如的勾当?
  何况,我上面已经说过,口服胆汁酸治疗胆结石,只是现代医学的一个并不是很重要的发现,因为它的疗效非常有限。据统计,这种疗法只对20%左右的胆结石患者起作用,即使是这20%的患者,也须长期服药,一旦停用,结石又会复发。长期服药的后果,一是加大了毒副作用,二是大大增加了治疗费用。所以到目前,最有效、最彻底的治疗胆结石的办法,仍然是外科手术,对大多数病人来说,这个方案比口服溶石划算多了。
  如果每一位胆结石患者都能遵循“循证医学”的原则,理性地对待病情,选择最划算的办法治疗自己的疾病,那么我们对熊去氧胆酸的需求必然会大为减少。正是现代医学知识的缺乏,和中医的蛊惑,才让上千头的黑熊蒙受了不必要的苦难,才让中国的黑熊养殖业成了世人诟病的一大污点。每一个意识到这点的人,都会由衷地觉得惭愧和悲哀。
  只有那些拒绝理性的笨蛋,还懵然不知,或竟沾沾自喜。

2008.01.29-30

主要参考资料:
1. 2006年1月12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实况记录。
2. 《拿什么拯救可怜的黑熊:能不能不用熊胆?》,《中国青年报》 2002年12月25日。
3. 《治人病还是救熊命——对养熊“引流熊胆”的思考》,《南风窗》2002年12月11日。
4. 李时珍《本草纲目》(刘衡如校点本第二版)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年。
5. 英文维基百科相关条目。

来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7ab9d501008ozh.html

2011年2月14日星期一

中国功夫神话

来源网络

中国功夫神话

  中国最具全球影响力的文化名片,当属中国功夫。

通过风靡世界的港台功夫片,中国功夫在全世界拥有大批狂热拥趸,每年都有无数迷上功夫片的外国人到中国学艺。近些年来,类似“中国功夫VS日本空手道”、“中国功夫VS美国职业拳击”、“中国功夫VS俄罗斯散打”、“中国功夫VS泰国拳王”的比赛,在中国举办过多次,几乎每次,中国都以绝对优势获胜。

然而,中国功夫又是水分最多最有争议性的一张名片。

中国功夫天下无敌的说法,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深信不疑。

但是,在K1、UFC、PRIDE等被公认为世界最顶级职业格斗的决赛圈里,几乎见不到中国选手的身影,而参与其中的中国选手,胜率竟然不足50%;而这些影响力和商业价值甚至已有赶上像NBA这样的传统体育赛事的比赛,国内媒体几乎完全不予报道。

而那些被请到中国、被打得落花流水、代表着美国职业拳击、代表着俄罗斯职业格斗的高手,几乎全都是名不见经传的业余选手。

人们相信,在中国民间,隐藏着大批盖世功夫高手。但是,曾与民间各种门派高手交流过的当代体育家们看来,这些人实战时几乎不堪一击,而CCTV等电视台举办的“武林大会”中,各种听上去名称甚响的门派掌门人,在公众面前,最后都变成了推搡拉扯比赛。

中国功夫真的天下第一吗?中国功夫能不再是体现民族尊严的普通运动吗?在拥有格斗最大潜在市场的中国,能建起开放而拥有世界影响力的职业赛事系统吗?神乎其技的中国武术,到底包裹着怎样的神话光环,中国武术发展的现实到底如何?

文一:民族尊严与商业利益的盛宴
文二:武林高手何处寻
文三:谁来开拓13亿人口的武术市场
文四:当代世界级自由搏击名人

武林高手何处寻

提要:文学和影视作品中描述的盖世武林高手真的存在么?能代表中国格斗最高水平的,是今天的职业散打运动员,还是那些隐藏在民间的武林人士?

记者 段宇宏

  虽然中国散打选手,在中国组织的武术比赛中每次都大获全胜,但散打很难获得中国观众的真正认可。因为散打看上去与传说中的中国武术差距甚大,不好看不精彩,而且不神奇。
  散打在大陆从1979年开始发展,只有30年历史,一直被很多民间传统武术人士鄙视,认为这是“拳击加个腿”,不是“中国武术”。其实普通民众的认知,也是把传统武术当作中国武术。人们观念里,真正能代表中国武术水平的,是传说中的民间武术高手。但中国传统武术经过文学家和艺术家的经年不断加工创造,有多少是神话,多少是现实,从来就是个极具争议的话题。

  【一段影像开启的论战】

  1953年,澳门,吴式太极宗师吴鉴泉的长子吴公仪(鉴泉太极拳社社长)与白鹤派拳师陈克夫的一场生死比武,在港澳官民和新闻界引起震动。比武原因是吴公仪号称“南北无敌手”,陈克夫遂发起挑战,各大报纸还为此引发了激烈的口水战。
  到底如何定输赢,在各方面的挑唆怂恿下,双方签下生死状,决定由实战来“话事”。但香港法律严禁决斗,双方最后移师澳门,并向总督保证决不搞出人命,终获批准。
  若只看作家与记者当时的描述,读者脑海中所显现的比武场景必定像经典功夫片一样精彩绝伦,—“兔起鹘落”、“快如闪电”、“腿起生风”是当时文字描述中常用的词。
  很不幸,这场比武留下了影像,并且是目前发现的中国武术留下的最早实战影像。这个影像被挖掘出来后,无论是那些把武侠影视中的打斗当武术的观众,还是对世界搏击运动已颇为熟悉的人,都发出了一面倒的耻笑。
  “还不如两个妇人打斗”,“这是高手在较量吗,连小孩玩闹都不如”……这种刻薄的评论是看过这个比赛影像的人最常见的评价,“惨不忍睹”已算是非常公正的点评。
  这个影像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在网络上引发近几年对中国武术的反思和大论战。以前在专业界有过多次论战,但这次不同,它波及了普通网友。
  不少反思的武术迷,自称是从看了这个影像之后开始转变的,此后大量搜求资料,寻求证据。而在论战中,这段影像几乎每次都会被提到。
  传统中国武术,远远不是传说和想象中的那样神乎其技。这个结论,特别容易戳到国人的痛处,伤到自尊心,人们觉得最引以为豪的民族文化,一直自认为是世界第一的特长,居然不是想像的那样。
  就像当年的天朝上国见识到夷狄的坚船利炮,人们对这个残酷事实,本能地持以强烈排斥,虽拿不出有力证据驳斥,但内心仍持有莫名的优越感。

  【从“不入流”到“国粹”】

  虽然今天人们谈到中国武术时喜欢用“源远流长”来形容,但历史上,无论是武术还是习武者,都长期在中国社会没有什么地位。
  秦一统天下之后,韩非子的“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成为当时的官方意识形态。虽然汉代“独尊儒术”使得儒家地位获得尊崇,但长期的重文轻武的文化中,武术、技击为主流的士大夫社会所不屑,习者多为农民、郎中、艺人,即为“不入流”。
  武术和习武者,不但在承平之世不受士大夫和智识阶层看重,即使是在需要杀敌立功之人的乱世,领兵打仗的封疆大吏们也压根就不看好那些神神叨叨的武林高手,历史上真正的习武者戚继光在其《纪效新书》中就对当时前来投效的所谓少林高僧一类人印象极差,认为他们根本不堪用,后来仿效戚继光练兵的曾国藩,同样对这种人敬而远之。
  不过,中外民间自古皆有“侠士情结”,武侠文艺在古代中国民间同样备受欢迎。退役军官回乡教人练拳,民间习武者从军或卖艺,均对武术传播能起到作用。
  明清交替,很多明朝官兵组成秘密社团潜入民间,以教拳卖药作反清活动的掩护。为吸引更多农民信众,给自己的拳法创设一套建构于阴阳五行之类的体系,再附会上历史名人及各种传奇故事,于是就形成了诸多门派。中国近世武术文化突然蔚为大观,即源于此。
  在体育界和官方,从民间社会中发掘传统武术价值的尝试,早在民国就开始了。
  民国建立,汉民族主义大兴,国粹被纷纷挖掘。而结社集会的自由与新闻自由,使得以前只能在民间底层徘徊的武侠文化和拳师们纷纷登堂入室,他们的神奇故事通过媒体广为传播。
  清末至民国中前期,著名的“武术家”几乎都来自农村,其中很多人从军、参政,这使得后来武术被定为“国术”并建立起“中央国术馆”。风气所及,此后中国各地、各党派的军队都有了练拳的习惯。
  这种大背景下,中国民间武术门派蜂起,门派体系与传奇故事进一步得到丰富完善。这个格局除大陆中共建政的前30年外,在全球华人地区均延续下来。
  国民党人对武术的重视,常人难以想见。他们认为推广武术可强民强国,培养军事人才。1909年,陈其美、宋教仁等即委托陈公哲组织“精武体操会”,训练人才,此为后来闻名的“精武会”的前身,早期的教师有著名武师霍元甲、刘振声等人。
  精武会的宗旨是弘扬中华文化,摒弃门户之见,整合中国武术。孙中山曾光临过它的六周年纪念活动,在10周年时亲题“尚武精神”牌匾赠送,并担任过名誉会长。
  1928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不到一年,就在南京西华门头条巷6号设立了中央国术馆,此后将它发展成一套从中央到县级的武术推广体系。国术馆的宗旨是培养师资、推广武术、审编教材。
  当年年底的10月,国术馆举办了第一场全国武术国考,东南西北各路民间高人汇聚一堂,刀枪相见,拳来脚往。除了规定的人体柔弱部位不得击打之外,以打倒对方为胜,规则较为开放,因此诞生了很多武术名人。蔡元培、李烈钧、于右任等担当主委,冯玉祥以理事会长名义前来颁奖。
  这应是中国首次公开的最大型比武,直到今天,一直为诸多武林人士怀念,称为武术的黄金时代,那是最真实最精彩的传统武术实战,但可惜无影像资料被发现。
  与此同时,随着中外交流的频繁,国人逐渐接触到西方现代体育运动。碰撞因此开始,它直接引起“土洋体育”之争。今天武术界和中医界存在的问题与争议,居然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基本相似。但武术被质疑的烈度与层次,在民国比今日更甚。
  范振兴、吴志青、苏桓东等人著书撰文发起质疑,如《我对国术之所见》、《科学化的国术》、《国术是什么》。他们认为,所谓国术,存在着“托名祖传,自炫其能”、“盲目崇古”、“默守因袭”的陋习,好多修习方式不符合科学的体育训练,他们喊出“国术科学化”的口号。
  他们还指出,要运用严肃的史学方式梳理武术历史,还原其本来面目,去除神话和传奇,武术要受现代解剖学、生理学等学科的洗礼,反对“阴阳五行”和“丹田运气”之类的说法。

  【海峡两岸的殊途同归】

  1949年之后,武术在大陆和港澳台及海外华人地区走上了一段时间截然不同,最后又殊途同归的道路,只不过因特殊的政治原因,大陆的发展历程较为滞后。
  民国武师多有“会道门”背景,并与国民党政权关系深厚,1949年后,很多迁到台湾或出走海外。中共建政后,也很重视武术,国家体委把“国术”正式更名为“武术”,制定颇多章程规则,逐渐把武术变成套路表演的体育赛事,技击性武术被禁止,民间武林也消失。“文革”中,武术发展几陷于停顿。
  1980年代初,大陆开始发展散打,与套路武术并驾齐驱。改革开放之初,兴起中国传统文化热,香港武侠文艺大举进军大陆,在全国掀起一片武侠热、习武热,一直到今天,武校遍布神州大地。以前的各种门派与武术纷纷重现江湖,甚至连金庸等小说中虚构的门派与武术都现身武林,大家立馆招生,讲课授徒,好生热闹。
  而国民党到台湾后,一直没有停止发掘传统武术技击价值的努力,定期举办不分门派的中华国术世界擂台锦标赛,八卦掌、螳螂拳等今天难得一见的绝技经常同台竞技。不过从当时留下的影像看,比吴公仪的比武并无出彩之处。
  国民党对武术的态度,与对中医的态度相似,都是一开始当作国粹大力弘扬,极力推广,后来理性逐渐占据上风,遂逐渐让其退出官方体制,回归民间生存。武术在台湾,传统的国术实战比赛也是逐渐被现代搏击术的散手(即散打)替代。
  目前在台湾,“国术馆”仍在街头巷尾随处可见,但此国术馆非彼国术馆,已经不授拳,多改行从事推拿按摩、治疗跌打损伤的业务。国术馆与政府卫生部门的冲突近年不断,国术馆不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并有法律规定,国术馆师傅无开处方看病的权利,否则违法。
  但是,某些国术馆在激烈竞争中,也悄悄打出有祖传秘方能治疑难杂症的旗号,因开药让患者服后致伤残或死亡的事例在台湾常被报出,政府卫生部门严加查封,因此双方关系紧张。
  话再说回来,一个严重的问题摆在了面前,现有的极少的传统武术的实战影像,几乎得不到认同,或说很假,或说不是真的,那么真的传统武术实战又是什么样子?

 【散打的兴起】

  改革开放前,武术技击性是比较敏感的话题,容易被扣上崇尚暴力的帽子。
  梅惠志自小修习传统武术,有一大堆头衔:首任北京武术散打队总教练,武警北京总队散打队总教练,京港搏击会总教练。他还是大陆散打运动的先驱之一,培养了很多全国散打冠军。
  梅惠志介绍,改革开放后,中国武术队常出国访问,也为来华访问的外宾表演,有好事的老外就问:“那这个能不能实战,可不可以试一下呢?”这种提问经常难倒主人家。
  武术技击性的问题,就这样被提上议事日程。但实战这种“新鲜事物”,官方认为具有危险性,秉持着既重视又要谨慎的心态,摸着石子过河。1979年,国家体委首先委托浙江体委、北京体院、武汉体院进行对抗性武术的试点训练,同年5月在南宁的观摩会上作了首场汇报表演,散打就在这种背景下诞生。
  这个时候,北京什刹海业余体校的摔跤教练梅惠志,常带着一帮人练习拳击及类似散打的自由搏击项目,在北京武术队主教练吴彬和中国式摔跤教练李宝如帮助下创办散打队。
  经过多年探索,官方的武术人士吸收西方现代体育和搏击运动的很多元素,终于建立起一套散打运动体系(也即锦标赛体系),但传统武术套路的竞赛机制仍保留下来。
  此时,民间的传统武术在武侠文艺推动下,也“蓬勃发展”,分歧就此产生。民间武师认为官方的套路武术是花拳绣腿,还认为散打不是中国武术,只不过是“拳击加条腿外带个摔跤”,多抱以藐视之情。
  1980年代,官方在探索期,也常举办一些试验性比武,同意民间拳师们上台与散打运动员较量。梅惠志本人就有颇多这种经历。1980年和1981年,北京搞散打试验赛,民间拳师跃跃欲试,上百人来自八卦、形意、太极等各拳种。但是,即便是当中最强健的民间拳师,仍与散打运动员有巨大差距,进入半决赛时,剩下的都是散打运动员。
  1980年代中期,梅惠志又带领队员赴河南嵩山、湖北武当参加擂台赛,来的民间高手更是“琳琅满目”,很多身着奇装异服,有扮成行者武松样的,有扮成道士样的。还有人当场表演绝活,譬如一掌把钉子从木板里拍出来。但比武的结果同样令人沮丧,经常是开场前,对方架式十分漂亮,开打后,三拳两脚即被散打运动员击下台。
  有武师认为,戴着拳套限制了功力的发挥,梅惠志安排他们与队里的小队员比试,并叮嘱队员,只能打赢,不能打伤对方,意即不能下狠手,但民间高手们仍然很快败下阵来。
  梅惠志认为,封闭和过多仪式化的无用动作,导致花哨的传统武术很难与不好看但实用的散打抗衡:
“传统武术讲究的是口传心授,多是对方怎么打你,你怎么防守的说招说手,平时实战训练水平很低。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对方边腿踢你,散手队员会一手格挡,一手反击。传统武术可不这样,他得先做一个云手,这样动作好看,可对方早就踢到你了。另外,有的拳种讲究什么螺旋力、三角力,每种都有几十种用法,说什么可以将人转着打飞,实际上根本就不可能。我们同他们交流时,也就一个照面就分出了输赢,用的就是一个简单的迎击,没有什么神秘的。”
  到1990年代,这种比武越来越少,一是官方散打体系应付锦标赛已忙活不过来,二是民间武师们从事招生开馆,有更多挣钱的事务,一般他们对散打的不屑和批评,都改为君子动口不动手了。
  虽然实战中,全国各地的散打队伍都一致认为,他们遇见的民间武林高手完全不堪一击,但民间武林人士愿上擂台一雪羞辱者极少,说辞形形色色,譬如说比赛规则不许击裆、挖眼、咬人,所以不愿上擂台;有说不能签生死状,所以不愿实战;有说真正高人淡泊名利,隐匿于深山野林;有说绝技已经失传。同时,民间传统武术界自身还有各门派之间及内家拳和外家拳之间长期激烈笔战。
  专业人士认为,如擂台允许挖眼击裆,就不是武术了,因为已无“术”可言,而是打野架,假如规则允许的话,经过专业训练的散打选手肯定比民间人士更加迅捷凶悍。规则更多的是保护弱者,而非强者。
  一些曾向民间武术世家讨教学习过的职业散打人士认为,由于缺乏现代生理学常识,民间传统武术不但训练方法和意识落后,而且往往还保留了不少无用甚至错误的观念,譬如各门派普遍强调站马步的功夫,实际却毫无用处,而且若真练马步功夫,扛杠铃深蹲更有效果。
  对一些特别的神功绝技,譬如睡钉板、拍砖头、顶石碑之类,梅惠志特意还澄清道,这些只能说是江湖杂耍,而不是武术。“这些我以前都练过,一方面是熟能生巧,另一方面有些物理道理在里头,知道了就不玄乎。”
  梅惠志1980年代带着弟子出国去开眼界时,也曾闹过笑话。因为大陆散打的锦标赛机制并非职业比赛制,强调严格的保护性,戴着厚厚的护具。结果他们背着护具出去交流时,遭人耻笑。梅惠志才发现,原来人家已经发展到只穿一条短裤搏击的地步,他于是冒着被上面责怪的风险,私自让队员们脱去护具,与外国选手交战。
  最初的出国比武,其结果自然是比较青涩的,不过这也导致了北京队水平不断提升,在全国屡屡夺冠。
  散打兴起还有另外一些推动因素,像香港富商霍英东,是武术爱好者世家出身。1980年初,见泰拳和拳击风行,鲜见中国人上台与之抗衡,心里吞不下这口气,便跑到北京来与官方联络,要寻觅高手去为国争光,他多年来为此花费巨资,贡献颇大。

  【追寻传统武术之旅】

  就像中国有中医,印度有印度医,阿拉伯有天方医一样,武术也并非中国独有,几乎所有民族都有自己的格斗类传统。但是,多数民族的传统武术都存在着漠视技击,较注重仪式与文化,表演特色较为突出的特点。如印度传统武术 “卡拉瑞帕雅图”,巴西的“卡波拉”,锡克人的“盖塔卡”,拉美黑人武术“踢瑞瑞卡”。
  相对而言,由于日本古代有武士制度,欧洲有骑士制度(更早的希腊罗马有尚武好勇传统,其拳击和斗兽极其残酷),有着一个长期以习武、作战为生的阶层,制度也提供了合法的定期比武机会,其武术的技击色彩更为突出,所以,欧洲和日本成为现代各种格斗术的发源地和推动力。
  近现代,泰拳在官方的有力支持下,经过多年改良,去除奇怪无效的招式,大力引进西方拳击的技法、规则和训练方式,再加以泰化,成为世界上最盛行的武术之一,被各种流派所借鉴模仿,也对自由搏击的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而中国武术,则由于在中国独特历史中演进出各种复杂神秘的门派,使得民间武术家们花在区别于其他流派的招牌性动作和仪式的心思更多,其表演特征更为强烈—或许这是中国功夫片大行其道的一个原因。
  若把中国民间各门派的宣传资料浏览一下,可发现不少共同特色:
  1、一般都具有辉煌悠久的历史,有些门派的祖师爷还是古代著名的皇帝,但在正史中无法证实;
  2、有着像超人一样无敌的师祖或师父的传奇故事,如曾击败过诸多来历不可考的外国拳王、元首保镖;
  3、都号称从未遇到对手,从未输过;
  4、都缺乏实战的影像资料和权威报道;
  5、现实生活中的掌门或高人,几乎从不出手实战;
  6、越是古代越有高手,绝技越多,越厉害。
  而这些恰恰又与现代的常识相悖,现代观念认为,总体而言,人类是越来越先进,而非今不如古;只有经过专业化体系下产生的事物,才能是最优秀的;一种事物要不断经过竞争交流,才能日益提升其质量,闭门造车的结果正好相反;一种事物要使人相信,得拿出经得起质疑检验的证据。
  怀着对中国文化热爱的情结,民间层面,对传统武术实战价值的追寻一直没有终止。但迄今,追寻者到最后都饱含着失望与沮丧退去。
 1980年代之后,对传统武术反思最猛烈,也最知名的人物是天津传统武术家赵道新。这位生于1908年的老人自幼习武,一生与很多武术名家有渊源。正在全国习武热高峰期,接受《精武》杂志访谈时,他直言传统武术基本不存在技击性,痛陈诸多武术界弊端,指责谈玄论道、门户之争,曾引起极大震动。
  据《南京晨报》报道,《武魂》杂志主编魏珉,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走遍名山古刹,寻访传说中的高人。他说,我拜访到的很多武术家都是著名门派掌门人,其名气、理论在民间可谓一流,但多为“说故事”—讲述自己或者祖师爷如何如何厉害,哪年曾经打败过某人。他们多是手捧祖宗拳谱讲道,少有常人想像中的实战能力。
  该杂志副主编还谈到,武侠文化中有个错误观念,越是古老理论越有价值,越是岁数大的武术家功力越深,其实这是不对的。“现代人在科技、营养、天生的身体素质方面远远超过古人,为什么在武术理论和实战方面就一定低于古人呢?这是说不通的。只要中国武术加强科学研究,打破保守,多与国外交流,还是会有突破的。”
  国家体育总局武管中心刘普雷副主任,自小习武,多年来从事武术研究工作,亲身参与了散打运动的建设发展过程。他说:“民间那些所谓高人,甭管之前招式多花哨,一上擂台就是王八拳、窝心腿。”
  早些年,一位富商心有不甘,就是想亲眼看见符合自己想像的传统武术实战,花费巨资打造人才,招收了很多小孩秘密训练。
  他找刘普雷咨询时,刘劝他还是放弃得了,但对方很执着。在训练完毕,内部进行演练拍摄时,对方看了录像,痛心地表示:“算了,别拿出去了,丢不起这个人。”这个计划最后作罢。

雷锋的故事

来源:网络

雷锋1960年参军,至1962年牺牲,一年多时间里共拍下200多幅照片。有那么多活生生的照片,总可以说是铁证如山了吧!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1980年代之前,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拍照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许多人一辈子只拍过一、两张照,毕业照或是结婚照。 60-62年是中国经济最困难的时候,老百姓饿得生浮肿病,中南海都要吃窝窝头,全国一共饿死了3700万人。雷锋一年多时间居然能拍下200多照片,不但有工作照和学习照,甚至还有生活照。拍那么多照片,比买一辆自行车还贵。要知道,那时候的老百姓必须积攒好几年才能买得起一辆自行车的。当然,不需要他自己掏腰包,就算他想自掏腰包,凭他当小兵那每月几元钱的津贴,他也付不起。是有公家替他出钱的,可是,按照他自己说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忍心用公家的钱和如此珍贵的胶卷,替自己大拍特拍生活照吗?一个小兵腊子得到如此的青睐,就连当年的师长、团长都未必有此高规格待遇,简直像是军区司令了。

即使到今天数码摄影十分普及的时代,有了数码相机后,拍照几乎不需要再花费成本,如果家里没有什么红白喜事、添了小宝宝,或者外出旅游,也没有多少人一年内会替自己拍上两百多张照片的。除非是有特别交情的铁哥们,单位里的摄影师决不会为一个普通小职工拍照,要是替一个普通职工拍上两百多张照片,发觉后,肯定要被单位领导骂得臭要死,“吃饱了没事干是不是?”

看来,雷锋的两百多张照片,只能有三种可能:

1.雷锋与摄影师是铁哥们,偷偷替他拍的,可是,那个时代捞上100多元钱就构成贪污犯,这样大揩国家的油,是“毫不利己”吗?

2.雷锋知道自己不久将牺牲,成为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预留200多张照片下来,供全国人民今后瞻仰,可是,雷锋虽然有高度的政治觉悟,但能如此先知先觉吗?

3.上级知道雷锋不久将牺牲,成为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为这个小兵预留200多张照片下来,供全国人民今后瞻仰?

再看看所谓的雷锋事迹:

一.雷锋的好人好事:

1.收支不平衡。庆祝抚顺市望花区人民公社成立,他送去200元;辽阳地区遭受洪水之灾,他寄去100元;战友小周的父亲病重,他寄去10元;一位妇女车票和钱丢失,他为这位妇女买了车票。他只在部队2年8个月,当时部队津贴最高每月只8元,就算他拿最高津贴标准,合计收入只有256元,仅他的一小部分事迹就已经支出三百多元。2001年还报道过雷锋在抚顺某储蓄所存款100元,雷锋捐款加存款有400元左右,另外雷锋生前有手表、皮箱、毛料衣服等当时罕见的奢侈品,包括当时在天安门前照的相,似乎消费很超前,钱从哪里来的?

2.好事从不留名吗?

报道说,雷锋做好事从来不留名。然而,有案可查的就有:雷锋1961年2月15日,给抚顺市望花区工农人民公社祝贺信;1959年12月13日,雷锋致姑嫂城公社领导的信;1960年8月28日,雷锋致辽阳市委的信;1961年1月18日,告诉看见一堆漏掉的水泥,带回装进节约箱;1961年2月 16日,雷锋写慰问信给抚顺市西部医院的全体休养员;60年6月初帮助一个老太太,请老太太吃饭,给老太太买车票。所有这些好事后面都留下7343部队 15分队战士雷锋的名字。

3.前后矛盾:

一次突然下雨,工地上散放着7200袋水泥,他先说自己和二十多个小伙子,用雨布和芦席盖,避免国家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但一年后又说成是"把自己的棉衣、被子拿去盖"。

4.匪夷所思的节约故事:

报道说,雷锋的牙刷使用了七八个月了,毛都掉了一半了,还舍不得丢掉。(仅七八个月毛就掉了一半,部队用的是伪劣产品?)雷锋当兵不到一年,居然毛巾就出了个大窟窿,还继续使用(部队的毛巾是统一摆放的,允许雷锋把大窟窿毛巾挂在营房?)雷锋穿过的袜子,补了一层又一层,最后,完全改样了,还舍不得丢(傻瓜才一层又一层补袜子,真的节约,可以拆掉旧补丁再补新补丁。)他用的部队的搪瓷脸盆、漱口杯,上面的搪瓷几乎全掉光了,也舍不得买新的(雷锋入伍一共两年零八个月,这么短时间,搪瓷怎么会掉光?)

5.荒唐的违反军纪:

雷锋做报告说,自己去团里去开会,看到一个十来岁的小孩,衣服很单薄,脱下自己的棉裤,送给了他。可是,部队军纪不允许把武器、被服送给老百姓,而且,当时的棉裤是裤面和裤里加棉花缝在一起的,没有罩裤。难道雷锋穿着衬裤光着大腿到团里开会?

6.难以置信的半夜壮举:

雷锋在自己的报告中说:一个严寒的冬天,雷锋等战士睡在一个简陋营房里。半夜,雷锋发现炉子座板把地板烧坏了,立刻,从外面打来水,把炉子浇灭了,又把地板上火浇灭了,把窗户、门都打开了,屋里变得非常冷。又到外面找来小木头柴,把炉子重新点燃。可是,简陋营房怎么会铺地板?炉子座板是隔绝煤炭的热辐射,防止地板被烤焦,能把地板烧坏?雷锋半夜里那么大动作,他的战友居然一个都没醒?

二.矛盾百出的忆苦思甜:

1.雷锋父亲之死:

雷锋一会儿说父亲是45年死的,一会儿又说44年之前就死了,说他父亲是参加共产党领导的抗日运动,被日本鬼子杀害的。然而,雷锋的家乡在湖南长沙的望城县,离长沙仅十多公里远。当时,长沙附近集中了数十万国民党军队。共产党早已去了陕北和江浙的敌后,雷锋父亲怎么可能参加当地共产党的抗日活动?抗战时期,国军和日军在长沙附近进行过四次大规模会战。率领国军的是抗日名将薛岳,前三次,国民党军队打退了日军的猖狂进攻,这一时期,一直是国民党军队控制长沙及其郊区。1944年5月,日军发动第四次进攻,6月18日长沙失守。1945年4月,集结驻守长沙等地的日军,往西向国民党控制的湘西大举进攻,然而到5月,进攻日军几乎全军覆没,仓皇撤退。1945年8月,日本投降,因此,不同于广大沦陷区,日军占领长沙仅一年左右。

1944年9月1日,共产党的六届七中会议决定:以延安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九旅组成南下支队,由王震、王首道等率领南下。南下支队正是在日军向西进攻时,在其背后插入,攻下长江南岸的平江,在1945年5月,成立湘鄂赣临时区委、行政公署和军区和根据地的。这个根据地从成立到日本投降仅仅只有3个月时间。雷锋的家乡在长沙西面,离长沙市仅仅只有十多公里,就在鬼子军队严密控制的范围内。从平江到雷锋家乡相距100多公里,中间隔着日军重兵把守的长沙。从根据地建立,发展雷锋的老爸参加抗日游击队,到他老爸被捕被害,能在3个多月时间内完成吗?

2.雷锋母亲是怎样死的。

雷锋一会儿说自己母亲被唐地主强奸后自杀。换了一个场合又说,被唐七少爷强奸后自杀。而雷锋的回忆录里,唐地主和唐七少爷是不同的两个人。怎么回事?

再说,他母亲去地主家当保姆时,已经生过两个孩子,在那艰苦年代,早已成黄脸婆子了。地主老爷、少爷会看得上她?从来只听说地主老爷、少爷强暴丫环,没听说过强暴张妈、吴妈这样的妇女的。只有阿Q才会对吴妈感兴趣。而且,一般女人遭强暴后会立刻逃离。雷锋的娘却是在被强暴怀孕后,被地主赶出家门的。他娘从被强暴,到被人发觉有了身孕,至少得四五个月吧,这段时间,她还赖在地主家干什么?等待着再一次次被强暴?出于害人的封建名节观念,很多女人遭强暴后,羞愧难当,会很快自尽。而这些通常都是些黄花闺女或少妇。他娘已经是个寡妇,谈不上名节问题,哪听说过,寡妇会因强暴而自尽,而且,是在遭到强暴几个月后才羞愧自尽的?退一步讲,就算她是因羞愧而自尽的,只能苦水往自己肚子里咽,决不肯让别人知道。雷锋一个几岁的娃娃怎么可能知道娘被强暴了?由于封建名节的作祟,在1960年代,妇女离婚都被认为是丑事,即使到了今天,妇女遭强暴后,绝大多数都怕丢丑,不愿出头控告,个别勇敢的,出现在电视屏幕上也是遮着脸的。如果,雷锋的娘为此而自尽,那肯定是不愿意被人知道的。雷锋一会儿说唐地主一会儿说唐七少爷强暴他娘的互相矛盾说法,再加上其它事情上的一贯不诚实,雷锋母亲遭强暴的事肯定是子虚乌有。雷锋的母亲象其他母亲一样,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她的名节是完整的,如果,一定要说名节的话。雷锋到处宣扬自己的娘被强暴,不是在违背她的遗愿,丢她的脸,出她的丑吗?出于某种目的,扯一些谎,也就算了,可是,甚至往自己母亲脸上泼脏水,这种人是不是太可鄙了。

3.谁让雷锋活下来的:

得到当地一些人证实的说法是,雷锋的母亲死后,本家六叔奶奶收养了他。为了帮贴六叔奶奶家,他还经常上山去砍柴。

可是,在雷锋嘴里,却说成是:“我7岁时父母双亡……只得给地主放牛。”后来,又变成“到地主家看猪,每天看十头诸,要给猪洗澡,晚上没有地方睡,有时还要同猪睡。”

雷锋究竟是给地主放牛,还是放猪?给猪"洗澡"、晚上"陪猪睡觉"的可能信存在吗?

雷锋居然还把六叔奶奶收养他的事的"养育之恩"一笔抹煞,雷锋总说自己不忘本,他"不忘本"吗?

三.学习毛选的奇效:

雷锋对自己学毛选的"钉子精神"做了高度的概括和总结:

"懂得革命道理才能做毛主席的好战士。我也积极学习毛主席著作,挤时间学,有时晚上学习太晚,头昏,我就洗一洗脸……利用开饭前后,有时连到厕所也不放过学习”

还举例说,他学理发,开始时学不会,学过毛选后,就会了。他扔手榴弹,不及格,学毛选后,就及格了。

毛选居然有如此神奇功效!

在那个年代,曾经炮制了一个又一个大谎言,诸如:一亩地可以产十万斤粮食,铁锅可以炒出钢来,超声波可以催产,到后来的盐卤可以包治百病,针灸可以麻醉等等…。雷锋叔叔也是那个年代的产物。

我们都说,雷锋做好事从来不留名,可是都记在了日记里。

史记 李刚列传

李刚者,河北保定人士,现为保定府捕头。面忠厚,重义轻财。其名闻于江湖,四方绿林,颇给几分薄面!其子启铭,又名一帆,略识诗书,粗通文墨。无心向学,供职于市!相好一女,薄有姿色,求学于冀高等学府。是年十月某日,衙内带该女子游玩于市,向晚返回。共乘一骑。适学府,衙内无视“下马牌”快马加鞭,驰于院内小道。众学子惊。未及侧目,两女学童遭遇马首,横飞而出,跌落地面。皆受重创!众人惊呼,寻医未及,一女童毙命!却见马未缓蹄,人未侧目,径直奔向学府女舍!未几,人乘马还,过新尸未停,扬长而去!到门口被众人拦下!闻其呼:“污我马尔!汝等去告官,吾父李刚!”嚣张之至!

衙内被众人暂拘,伤者被携至医馆,进及时救治,免予亡命!学子愤愤,声讨之势闻于众!众人皆议:李刚何也?其子何以如此?众说纷纭。或曰其为朝廷重臣,或曰其为硕商巨贾,或曰其为黑道大哥,或曰其为天上星宿!于是乎:吾父李刚之言骇闻市里。如遇打家劫舍,即呼“吾父李刚”,众贼皆去!如遇小儿啼哭,曰:李刚来也,遂止!国之对外,发文曰:吾有李刚,汝等欲何为?遂美帝日伪等西方列强不敢藐视我国!

呜呼!本朝羸弱已久,国人无不拜金向钱,弃学而向商!众人蝇营狗苟,英雄豪杰止而不发!视举国上下,无一壮士英才!欲言英雄,唯向古人!今李刚者,横空出世,借其子之言声闻环宇!国人为之一震,朝野闻之哗然!孰言吾辈之无英雄尔?即使吾辈之不振,吾父辈亦英雄尔,荫及吾辈,绵绵流长。加以维护,实乃可持续开发也!

史太公曰:望普天之下,美日韩虽有航母,英法俄亦有导弹,皆小儿尔!李刚乃我天朝之神器,中华之骄傲也,吾泱泱大国自有李刚,对内使汝等匹夫闻其名而战栗,路遇之而回避,方圆百里嚎哭震天,如丧考妣,对外则使众列强无能奈我何,皆俯首称臣也!

来源网络

2010年3月3日星期三

花二十分钟明白什么是民主

民主是什么呢?很多人一定会说,这个问题很简单嘛,民主就是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比如有 5 个人去旅游, 4 个人想游泳, 1 个人想打球, 那么民主的决策一定是去游泳,如果最后的决策是去打球,那就变成专制了。

可别忙,当我们把上面的例子稍微改变一下,你就会惊愕地发现,这个 " 民主 " 竟然是只披着羊皮的大尾巴狼:比如 5 个人中有 4 人认为 1 人该死,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 " 合法 " 地把那个可怜的家伙杀死!

你也许会说,这没什么错啊,如果大家都认为一个人该死,那他怎么可能没罪呢?不幸的是,的确有这种可能。事实上,民主的内涵远非 " 大多数 " 这么简单,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只好把那些陈旧的历史书从垃圾桶里翻出来,仔细读一读。

公元前六世纪,在民主的发源地——古希腊城邦雅典,一个名叫克利斯梯尼的政治家发明了一种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民主制度的雏形: " 贝壳放逐法 " 。所谓 " 贝壳放逐法 " ,就是雅典人 为了对付某个破坏民主、实施专制的独裁者,可以召开公民大会,对其进行投票(因用贝壳投票而得名,不过后来改用陶片了),如果这个人得票超过 6000 ,那么对不起,管你有没有错,立即离开雅典,去外面呆上 10 年再回来吧。

这种惩罚制度有点类似中国古代的流放,当然二者性质截然不同,前者是公民大会的集体投票,后者是专制君主的个人意志。不过,在 " 贝壳放逐法 " 这座祭坛上,固然有独裁者的鲜血,也飘荡着无辜者的冤魂。在古希腊历史上,曾经有多位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因 " 贝壳放逐法 " 而被流放,客死他乡,比如著名的马拉松战役英雄亚利斯泰提,以廉洁、正直而著称,就曾被贪婪、腐败的地米斯托克利以 " 企图独裁 " 的罪名提交公民大会审判。

等一下,也许你又会说,民众的选择虽然有时不一定正确,但那毕竟是自己的选择嘛,即使付出代价,也只能由民众自己承受。
可是,我不得不告诉你,在这个问题上你犯了个逻辑错误,因为付出代价的主体并不是占多数的民众,而是那个处于少数的可怜的倒霉蛋。如果一个人因为别人的错误而被迫接受惩罚,那这种 " 民主 " 又怎么能够让人放心呢? 你也看到了,古希腊的这个 " 贝壳放逐法 " 尽管打着 " 大多数 " 的幌子,但却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并不能算做真正的民主,实际上,它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 " 大多数暴政 " 。
因此,我们有必要修正一下最开始的那个例子:有 5 个人去旅游, 4 个人想游泳, 1 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还是去游泳,但要加上个限制条件,就是想去打球的那个人,有说 "NO" 的权利,而且那 4 个去游泳的人,必须学会尊重这个 "NO" 。

可是,你先不要着急,民主并不是仅仅说个 "NO" 字就算 OK 了,它还有许多要求和条件呢。你想想看,虽说那 4 个去游泳的人不反对别人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是 1 个人怎么打球呢,总要有个对手陪他一起打吧?这时候问题就出来了:我们 4 个人是要去游泳的,不强迫你去已经很不错了,怎么着?还想让我们大家陪你打球?你小子皮痒吧~
你会不会觉得那 4 个人的想法挺合理的?是啊,凭什么要大家都陪那小子去打球?不是民主吗?怎么又变成多数服从少数了?且慢,你要晓得,仅仅表示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而不为少数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那么离真正的民主还差得远呢。为了说清楚这一点,我要给你讲个真实的故事,唉,看来想去游泳还真挺不容易啊。

时间在六十年代,地点在美国密西西比州,事件的起因,是有个叫杰姆斯·麦瑞迪斯的黑人学生,向密西西比大学申请入学。你要知道,当时的密西西比州是个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南方州,在那里,尽管黑人理论上有上大学的权利,可是在现实却根本办不到,因为那个州的 州长本人就是个种族主义者,该州的民意舆论也支持州长的种族言论,结果不难想象,那个可怜的杰姆斯被大学校委会莫名其妙地拒绝了,理由很简单,他是黑人。

这下杰姆斯可不干了,他马上找到全美有色人种协会,由他们出钱聘请了律师,控诉密西西比大学违反宪法,践踏人权,并且把这场官司打到了上诉巡回法庭。经过长达一年的审判,杰姆斯终于胜诉了,法庭给密西西比大学下达强制令,强迫学校接收杰姆斯入学。

那时的美国社会,正处于民权运动的高潮,以马丁·路德·金为首的黑人民权组织,组织了一系列大型的非暴力抗议聚会,给整个美国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当时的美国总统肯 尼迪,是个非常有魄力和远见的人,他很同情黑人的民权运动,而且也很关注杰姆斯的案件 ,但同时,他也明白在种族歧视 非常严重的南方州,黑人学生想要入学恐怕是件非常困难和危险的事情,所以,当他听到法庭判杰姆斯胜诉时,马上派出联邦官员,带着执法队去保护杰姆斯入学。

可是,法庭的这个强制令,立刻激怒了密西西比州长,在杰姆斯入学的那天,他授意副州长站在学校大门口进行阻拦,并且很嚣张地宣布,联邦政府的人要是敢来支持杰姆斯与州政 府对抗,来一个抓一个!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简单交代一下,美国政府的组织机构与我们国家不同,国家的权力是很分散的,每个州都像个独立王国,谁也不买中央政府的帐,各州的州长也不是由总统来任命,而是在各州竞选上的,只对本州人负责,所以,各个州对中央政府的态度是:我想怎么过就 怎么过,联邦政府你管不着,可我要出了事,你得给我顶着。

因此,当肯尼迪一听到密西西比州州长的强硬态度时,立刻头皮发麻,他很清楚,这下肯定要出事了。果不其然,就在杰姆斯入学那天,被州长煽动起来的民众与联邦执法队与校警发生严重的冲突,他们四处寻找杰姆斯,一边找还一边发泄(这场景是不是有点面熟?),暴 力事件越演越烈,造成了大量的流血和死亡,直到第二天的早上才逐渐平息。

最后,这场可怕的流血,使州长开始思索他身上所负的历史责任,于是他退让了,那个被吓得失魂落魄的杰姆斯,终于在联邦执法队的保护下,结束了密西西比州禁止黑人上大学的历 史。

呼,例子终于讲完了,我想说的是,通过这个事件,你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不过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已,想要让少数人真正的享受他们与大多数一样的权利,有时候,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的。

呃,这么说来, 我们好像又要修改那个例子了:有 5 个人去旅游, 4 个人想游泳, 1 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 4 个人去游泳, 1 个人去打球,然后再雇个人来陪那个小混蛋去打球,至于雇佣的钱嘛,由大家一起分摊。

但是且慢——抱歉 虽然文章已经够长了可我还是要说且慢——为什么为了尊重少数人就要牺牲我们 4 个人的利益?难道那小子一个人比我们 4 个还重要?如果我不想出钱,那是不是你也要尊重一下我的意见啊?可你不要忘记,这次你也许占在 " 多数 " 一边,说声拜拜就跑去游泳了,可是啊,保不准下次就轮到你要去打球了,到那时你找谁去?所以,为了下次你也能找到人陪你一起打球,为了让我们能够找到真正的民主,你一定要付出这个代价,尽管这意味着你也许要付出像密西西比州那样惨重的代价。

现在你一定已经看到,所谓民主,不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也不是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而是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利,另外也不要忘了,这个民主可不是免费的午餐,你想得到他,是要花钱的。

知道了民主是什么,并不等于就可以马上实现民主了,因为了解一件事情与实施它,这中间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如果问大家一个简单的问题,你认为民主是构建在一个怎样的基础上的?我想,十有八九得到的回答是 " 三权分立 " ,这个答案对不对呢?对,但不完整,因为想要实现民主,远远不是那么简单。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还是让我们回到那个经典的例子上吧。

有 5 个人去旅游, 4 个人想游泳, 1 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 4 个人去游泳, 1 个人去打球, 然后再雇个人来陪那个混蛋小子去打球。可是,你也清楚,大家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光有个决策是不够的,还要有人去执行这个决策,于是,大家决定把钱交给 4 个人当中的某一个(假定是小 A ),由他去雇人。

可你瞧,这时候问题就出来了,虽然我们都明白为什么大家要出笔钱去雇人陪打球,可是真的到了行动的 时候,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高的觉悟,也不是每个人对这笔钱都无动于衷,小 A 心里没准会想,好嘛,你们几个舒舒服服地坐享其成,让我一个人东奔西跑,休想啊休想 ,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谁不利用谁就是傻瓜。

经验告诉我们,凡是牵扯到钱的问题,指望某个人的道德和良心,肯定靠不住,要是大家把自己的钱都交给某一个人,那么我们怎么保证这个人一定会按照大家的要求去雇人打球而不是中饱私囊呢?

其实,这个问题倒也不难解决,让我们来试试下面这个办法:

我们一致同意把钱给小 A ,让他去雇人,不过等一下,在给他钱之前,先要由小 B 来计算一下应该给多少,再把数字对大家公布出来,然后分文不差交给小 A ,可是,如果雇人的过程中出现了中饱私囊或其他的问题,那就该由小 C 来负责审查了,并且,其他人绝对不能干预他的审查。

你觉得这个办法怎么样?还不错吧?其实,这种方法有个名字,就是我们前面提到过的 " 三权分立 " 。小A 负责做事,他代表行政机构, 小B 负责计算大家出的钱应该是多少,代表立法机构,最后要是出了问题,就由小C 负责审查,他代表司法机构。

也许你会说,这不挺容易的嘛,问题解决了。可是先别忙,你想想看,如果小 A 想私吞我们的钱,他会笨到让大家发觉自己做了手脚吗?不要忘记,当我们把自己的希望都托付给某个人时,他就具有了一定的权力,并且可以任意支配这种权力,这是件很可怕的事情。比如,他可以利用大家的钱来贿赂以形成多数,或是干脆用这笔钱来雇一个保镖而不是陪打球的,这样就使得我们在暴力面前不敢再理直气壮地讨回本属于大家的钱。

你看,尽管我们在讨论民主是什么时显得头头是道,可一具体实施起来马上就变了味道,如果你认为我是在危言耸听,那么就来看看一战后的德国是如何从民主变质为专制的吧。

1918 年,德国战败了,沦落到了被协约国任意摆布的地步。这时,各协约国对怎样处理德国的态度是不同的,法国人由于是德国的近邻,在历史上多次被德国入侵,因此坚决主张削弱德国,英国人虽然对此不反对,但却不愿意看到一个衰落的德国,他们的政策是维持欧洲大陆的势力平衡,至于美国人,他们与德国隔着一条宽阔的大西洋,又有英法在欧洲顶着德国,所以感受不到切身的威胁,但是,美国人意识到,一个拥有 8000 万人口及雄厚工业基础的国家,仅仅靠土地或军事限制,不可能制止它的复兴,也绝对无法保证日后欧洲的安全,所以,美国总统威尔逊坚持要把德国改造为一个民主自由的共和国,以防止德国再次成为战争的策源地。
在这种背景下,同时也为了防止共产主义的侵蚀,德国于 1918 年 11 月成立了历史上第一个民主政府,并在随后的国会上通过了一部民主宪法——魏玛宪法。这里我想强调的是,这部宪法的民主程度,几乎可以和美国宪法相媲美,它借鉴了当时各个民主国家的经验,把国家权力分成国会、法院和政府三个部分,并且赋予了德国人各种基本的公民权利, " 这是 20 世纪所曾经见到过的这 种文件中最妙、令人羡慕的条文,看起来似乎足以保证一种几乎完善无疵的民主制度的实行 " , " 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能比德 国人更加自由,没有任何国家政府比德国人的政府更加民主和自由,至少,在纸面上是如此 " (《第三帝国的兴亡》, P60 )。

你也看到了,这时 的德国魏玛共和国,可算得上是一个民主制度的典型,即便是像阿道夫·希特勒这样胆大妄为的家伙,也不得不在啤酒馆政变失败后选择合法竞选一途。那么,这个 民主的国家为什么会走向独裁呢?德国人又是如何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利呢?还是让我们揭开 历史的帷幕,仔细看看事情的究竟吧。

1933 年早春的一个夜晚,确切的说是2月27日晚9时30分,在德国的首都柏林,天色晴朗,空气清新,一点也没有风高放火夜黑杀人的迹象——尽管这一天注定要 载入史册——有个神学院的学生放学回家,路过国会大厦时,突然听到大厦内有打碎玻璃的声音,接着就看见一条黑影窜出,手里还拿着火把,他吃了一惊,马上跑去报警。恰在这时,德国最有权势的 4 个人,总统兴登堡、总理希特勒、副总理巴本、宣传部长戈培尔,正在国会大厦对面的贵族俱乐部吃饭,首先是戈培尔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说大厦已经着火了,可戈培尔以为是个玩笑,根本不相信,他连一个字都没有 向希特勒提及,但巴本却看到了火光,马上告诉了兴登堡,同时,戈培尔也开始觉得不对劲,因为街上正有人在叫喊,随后他打了几个电话进行核实,才确信国会大厦的确着火了,于是他和希特勒立刻赶往现场。

一到现场,希特勒就马上宣布一把火是共产党放的,这时,德国国会议长戈林、副总理巴本、普鲁士内政部政警主任狄尔斯(就是秘密警察头子)全都赶到了,戈林兴奋得有点失常,赌咒发誓说这是共产党反对政府的罪行,尽管巴本不是纳粹党人,但他却也没对希特勒和戈 林的结论表示丝毫的怀疑,只有狄尔斯老老实实的说,纵火犯已经抓到了,他看不出和共产党有什么联系,那家伙不过是个疯子而已。这可不是希特勒想要的答案,他顿时勃然大怒,把共产党臭骂了一顿,随后跑去召开内阁紧急会议去了。而戈林则到普鲁士官方报社,要求写报道的记者把纵火者所带的燃火材料从100磅提高到1000磅,可那个记者很有点新闻独立精神,他拒绝说,一个人怎能抗动1000磅的东西呢?这种笑话他可写不出来,戈林马上反驳说,干嘛说是一个人干的? 10 个不就行了?要知道这可是共产党的阴谋!于是那个记者便要求戈林在这篇报道上签字,因为这已经不是新闻报道而是政治文件了,戈林心里着实有点发虚,虽然他为此策划很久了,可这时希特勒毕竟还没有拿到国会 2/3 的多数,也没有得到内阁的授权,公然破坏宪法的责任他可承担不起,但事已至此,不签也不行,于是他很狡猾地在报道上画了一个大大的 G 字,算是签名(戈林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我想你已经注意到了,我说戈林 " 为此策划很久了 "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那个纵火犯名字叫做范·德·卢勃,是个荷兰国际共产党人,他既不喜欢纳粹,也对莫斯科没什么好感,是个头脑简单的 " 爱国青年 " ,他觉得,德国革命只有在某种惊人的历史事件的推动下才 能爆发,他想用国会大厦的熊熊燃烧的烈火来唤醒麻木不仁的德国人。可是,这个可怜的倒霉蛋还不晓 得,希特勒早就期盼着共产党人能做点什么蠢事,好让他能找到借口清除异己,这个没头脑的纵火狂简直是上帝送给纳粹党人的,希特勒、戈林、也许还有戈培尔, 早就知道卢勃将要在国会纵火,他们安排纳粹冲锋队悄悄潜伏在国会大厦内,等着大厦燃烧起来时再给它 " 添点油 " ,把事情闹大,不然,就凭卢勃那区区100磅的纵火材料,怎么也无法引起那么一场大火,当然戏也就演砸了。

等到召开内阁会议时,希特勒大肆宣扬这一事件的严重性,竭力攻击共产党人,尽管在内阁里纳粹党人并不占多数,可大家都被希特勒那极具煽动性的言辞给搞懵了,既紧张又恐惧,生怕共产主义革命爆发,几乎没怎么考虑就一致通过了希特勒的要求,结果一下子就把葬送民主的悼歌给吹响了。

那么,希特勒要求的是什么东西呢?听起来好象很滑稽,他要求采取某种措施来保护 " 德国公民的文 献资料 " ,是不是觉得有点可笑?可别急,关键在那 " 某种措施 " ,希特勒要求,德国政府有限制公民个人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力,包括限制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 ,有权对公民的邮件、电话、电报进行检查,有权给警察颁发搜查公民住宅的许可证,有权没收公民的私人财产,有权对持有武器的公民判处死刑,甚至政府在必要时可以接管德国各州的自治权力。

这下你一定笑不出来了吧?不管怎么说,希特勒终于拿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内阁授权,下一步,就要考虑怎样才能使授权生效了。根据德国宪法,想要通过一项与宪法本身相抵触的法律或政策,必须得到国会 2/3 的多数票,但希特勒很清楚他的纳粹党不可能在国会获得 2/3 的席位,而且对于其他党派赞同与否,他也一点把握都没有,因此,他狡猾地走了一个捷径。

这个捷径是什么呢?那就是德国宪法第 48 条有一个规定,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下可以行使暂时的独裁权,这本来是为应付战争或革命而设计的,但宪法并没有详细解释所谓 " 紧急状态 " 究竟应该是个什么状态,因此希特勒非常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他找到总统,要求后者行使宪法赋予的独裁权,绕过国会强行通过他的法案。这时的德国总统,是上次大战中的老 英雄兴登堡,一个保守、正直的老普鲁士军官,他压根就瞧不起希特勒和他领导的国社党,可是,兴登堡很也清楚,不管怎么说,国社党毕竟是当时的第一大党,作为总统,他相信德 国民众的选择,也有义务支持自己的总理——虽然他根本就不晓得自己究竟在支持什么——希特勒对兴登 堡说,为了防止共产主义革命,通过法案是必须的,而且他保证不会滥用这一权力,于是兴登堡也就不再说什么,签字同意了。通向独裁的大门就此打开。

希特勒狡猾地利用德国宪法的一个隐晦的漏洞,把总统的独裁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从而开始了野蛮、血腥的政治清洗。

希特勒首先拿德国共产党开刀,大批共产党人遭到逮捕——请注意,是"合法"的逮捕——甚至包括有豁免权的国会议员,一群群穿着褐色衫的冲锋队暴徒们未经许可便破门而入,强行搜 查,把无辜者从睡梦中拖起,扔进冲锋队的营房,严刑拷打,逼迫其供认对德国的罪行 。与此同时,希特勒对于他的竞争 对手,社会民主党及其他自由主义党派也毫不留情,各种集会被勒令停止,所属报刊被取缔,公民权利亦被取消,德国头一次领教了纳粹独裁的滋味。

经过短短几天的暴力恐怖,德国政治已经面目全非了,公民不敢再随便议论政治,不敢再在公众场合嘲弄国社党的种种丑陋与罪行,生怕哪天走到大街上会被莫名其妙地逮捕。可 是,希特勒并不以此为满足,他不想躲在总统授予的"暂时独裁权"下过日子,他要成为德国名副其实的统治者,由于他认为经过几天的清洗,反对的声音应该都已经消失了, 重新举行大选以获得国会2/3多数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便于1933年3月5日举行了德国二战前最后一次全国大选。

可是,让希特勒大失所望的是,尽管有种种许诺、恐怖和暴力威胁,但他的国社党仍然没有得到足够的多数票,虽然纳粹党人以1700万张选票遥遥领先,比第二大党社会民主党足足高出一倍之多,可却仅占总票数的44%,组织一个联合政府倒还可以,离2/3多数还差得远呢。

值得注意的是,希特勒并不打算利用非法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要为自己的独裁披上合法的外衣,因此,希特勒并没有否定这次选举,或是干脆再重新来一次,他承认了选举的真 实性,而且也不打算再去捞取那个该死的2/3多数票了。可是,如果没有2/3的多数,希特勒又如何修改宪法呢?万般无奈之下,他只有求助于在国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派,希望他们信任自己,给予自己独裁的权力。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说,这不是在开玩笑吧?希特勒还会这么天真,希望别人赞同自己独裁?那些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派,怎么会愚蠢到去葬送自己的政治生命?可是,我不得不告诉你,事情就是这么荒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希特勒在新一届国会上,发表了也许是他 毕生中最精彩、最虚伪的一次演说,他承诺一切旧有的秩序都会维持不变,国会所赋予他的独裁权,仅仅在某些狭小的特定范围适用,绝不会导致国家权力结构的改变,也不会限制任何公民权利,他唯一的目的,就是领导德国重新建立在一战后的世界地位。希特勒在演说中,竭 力想煽动起德国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这一点也不困难,无论是对希特勒还是对德国人——他呼吁全体德国人"从自私自利的党争中解脱出来,在民族自觉中团结起来,建立一个自豪的自由的统一的德国"。

几乎所有的民主党派都被希特勒的花言巧语所打动,德国人的那种特有的黩武精神,以及对荣誉、对"铁与血"的热切渴望,指引着他们在自己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国会一致同意把自己的立法权移交给政府,为期是4年。这些在民主 制度下浸泡了15年的国会议员们似乎还不懂得,一旦你培育出了独裁的种子,它就会像可怕的瘟疫一样四处蔓延不受控制,不要说是4年,即便是4天也足以摧毁一个 健全的民主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国会中并非所有党派都被希特勒所蛊惑,社会民主党领袖,可敬的奥托·威尔斯议员,昂 然不屈地站出来反对希特勒的独裁,他代表他的党投反对票,并庄严地宣布,"在这有着历史意义的时刻,我们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庄严地保证要维护人道和正义、自由和 社会主义的原则。任何授权法都不能给予你摧毁永恒的、不可摧毁的思想的权力!"
让我们记住这个人,这个名字,以及这个宣言,尽管社会民主党在国会仅有84个席位,远远不及投赞成票的441之多,尽管他们的反对对大局来说无足轻重,可即便是在如此黑暗的时刻,我们也依然可以看到在那些迸闪着的绚丽的火花。

不过,今天的我们大概很难去谴责德国人当初的选择,"饿肚子的自由"的滋味,大概不会太好受,更何况,自从1918年一战失败后,德国人已经受了长达15年的窝囊气,一旦有人提出要把德国重建为全欧洲乃至全世界的强国,又怎能不把尊严顶在脑袋上好好爽一 下呢(作为中国人应该不难理解)。

要说德国人的这种心态,看起来倒也真是蛮合理的,可不是吗,我这儿连一日三餐都发愁呢,你还在那里唠唠叨叨、罗里八嗦地奢谈什么自由,那不是扯淡吗?要是我真饿死了,别说自由,恐怕连棺材都没有呢。我想即便是在今天,也依然有不少人这样看待问题,没有生存权,哪儿来的人权?

可是,话又说回来,无论是你选自由还是选面包,最后的结局恐怕都不见得如何美妙,选了自由,自然免不了要挨饿,可一旦失去自由,面包能不能保得住,却也难说的很,1933年的德国人 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吗?

那么,我们该如何抉择呢?我想,这种两难的抉择之所粤钊烁械嚼Щ螅(原文乱码,幸好不影响理解全 文)不知你是否看过成龙主演的一部影片,名字叫作《我是谁》,片中有一场戏很有点类似的味道。成龙为了保护一张刻有秘密武器资料的光碟,被两个武术高手困 在大厦天台上,那两个坏蛋对成龙说,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把光碟留下,然后你自己跳下楼去,二是我们把光碟抢回来,然后把你给扔下去。乍一听起来,这两 个选择好像给了成龙一个机会,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可再一想,无论他选哪个,结果都一样,都免不了丢掉光碟跳下楼去,看来成龙也和我们一样遇到了麻烦。那么,成龙又是如何选择的呢?其实他的想法很简单,我干嘛要听你的?成龙回答说,我还有第三个选择,光碟我留 下,然后把你们俩个扔下去。

成龙的这个有趣的答案也许多少给了我们某些提示,就是说两难抉择的前提不一定成立,事实上可能还存 在第三种选择,即,面包我要了,可那个自由你也得给我留着。问题是,这第三种选择在现实中有存在的可能性吗?我们能既要面包又保住自由吗?还是老办法—— 把陈 旧的历史书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然后仔细地读它一读。

1929年10月24日——对于美国人来说,如果有世界末日,那一定是这一天——这天早上,纽约证劵市场毫无征兆地全面崩溃,股价跌降之疯狂,连股票交易记录机都无法跟踪,无论是经济学家、资本家、还是 白宫的那些政治家,全部目瞪口呆,毫无思想准备,更可怕的是随之而来的信用彻底消失,银行出现挤兑风暴,国家财政陷入混乱,工厂停工,货品滞压,失业率迅 猛攀升,这些现象都预示着,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场经济危机爆发了。

有人曾问英国最有名望的经济学家约翰·凯恩斯,人类历史上是否有类似的事情?凯恩斯想了想,认真回答道,有的,那是在中世纪的黑暗时代,前后共400年。在美国,大批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的人选择了自杀或是逃亡,就连那些大资本家们的日子也异常难熬, 因为他们在银行的钱根本就拿不出来。到了1933年春季,美国国内18600家银行全部停止营业,联邦政府黄金外流已经超过2.5亿美元,财政储备还不到应付款项的1/7,这个国家实际上已经破产了,当时的美国总统胡佛甚至惨痛地说,我们已经山穷水尽。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1929年的美国经济危机,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意义最深远的一次经济危机,这场前所未有的、令人绝望的危机一直持续了3年多,波及日本、美洲、乃至全欧洲(苏联除外,因为它的经济与世界并不接轨),使得欧洲国家关系空 前紧张,令日本、德国民族主义急速膨胀,间接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希特勒领导的纳粹党,就是利用这场经济危机中人们要"面包"的欲望,从国会中最小的一个党派,一跃成为全国第一大党。

如果你问独裁最容易出现在什么时候,那我可以很肯定地回答你,就是在那个时代。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如果我们把1933年美、德两国政治领域的事件拿出来做对比的话,就不难发现其中的雷同之处。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罗斯福在实行新政时,经常受到最高法院的肘制,每每令他万分恼火。在罗斯福刚刚当政时,这一情况还不明显,因为美国尚处在风雨飘摇的经济风暴 中,大家都在齐心协力熬过这段艰难的岁月,所以他的各项法案几乎没怎么费力就可以得到国会多 数票及最高法院的支持,可是,经过百日新政,美国经济有了较明显的起色,大家也都回过劲来,缓了口气,这时矛盾就来了。罗斯福的民主党是在南北 战争时期发展起来的,在美国政治中一直是少数党,仅仅凭借1929年的经济危机罗斯福才入主白宫,因此,作为对手 共和党把持的最高法院,当然不肯给他面子,更要命的是,最高法院的几位&&&&官,基本都是林肯时代的人,用罗斯福的话来讲,是一群"马车时代"的人,保守是他们 共同的特点,面对罗斯福左一个新政又一个新政,被搞得眼花缭乱,委实接受不了,起先因为经济危机而 不得不授予罗斯福各项权力,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现在到了该收回权力的时候了。

1935年1月,最高法院以8比1的票数,宣布罗斯福的《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从此拉开了法院与政府的权力战争。紧接着,最高法院又 于5月一口气判3项新政法律违宪, 到了1936年初,又废掉了6项法律,这样一来,罗斯福颁布的各项法律,已经被废除了1 0多项,新政基本陷于瘫痪状态。

我们不难想象, 罗斯福是何等的窝火,要说这帮人可真是些忘恩负义的家伙,如果不是百日新政挽救了美国的经济,他们哪儿还会有闲情逸致来对新政说三道四?再说,被废除的这些法律,都是为了保障美国公民的权利才出台的,就像前面所说的那个帕里什诉西岸旅馆案, 《最低工资法》是为了救济贫民穷人,要说起来最高法院你算站在哪头的?

1936年,罗斯福再次以绝对优势当选第33任美国总统,这下有了民众的支持,罗斯福认为自己有实力回应最高法院的挑战了,他要改变最高法院的敌对态度,把后者致于自己的势力之内。可是,司法独立,是三权分立的前提,也是美国立国的基石,想打破传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按照美国宪法,想扭转最 高法院的乾坤,只有两种办法,一是让国会修改宪法,二是由总统直接任命自己的亲信当&&&官,罗斯福很清楚,想得到国会2/3多数就这一问题支持自己修改宪法,简直就如同作梦,根本不能想,因此他企图走个捷径,由自己任命比较听话法官来主持最高法院,但这一点也很不容易做到,因为美国&&&官是终身制,除非犯下严重罪行,否则任何人都无权解除他们的职务。于是,罗斯福开始秘密酝 酿一项前所未有的政治改革方案,那就是改组最高法院的组成机构,这一计划提出,凡是年满70岁的&&&官,如果不自动退出最高法院,那么总统就有权再任命一名法官进最高法院,简单的说就是罗斯福来了个"逼宫退位",想利用增补多数的办法来控制最高法院。

罗斯福这一方案刚一宣布,立刻引起美国舆论大哗,不仅是对手共和党,就连民主党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这几乎等于把最高法院的权力拱手让给了联邦政府,失去了最珍贵的独立性,前任总统胡佛怒气冲冲地叫嚷着"不许碰最高法院",各家媒体难得一 致地抨击罗斯 福实际是想搞独裁,就连一向支持新政的国会也充满了一片反对讨伐声,狂风暴雨般的抗议信更是接连不断寄往白宫,那些在新政中获得收益的人,无论大资本家还是平民百姓,很多都站到罗斯福对立面去了,后者实在没有想到,这次可真是捅了个马蜂窝,但罗斯福岂是 常 人,他不为所动,坚信民众站在自己这边,他在3月9日的"炉边谈话"中,把矛头直接对准最高法院的&&&官们,试图说明自己不是针对最高法院这一机构,而是那些保守派,想澄清他不要独裁仅仅是要维护新政的观点,并希望能够通过公众压力来制服对手。

也就在美国政治出 现严重危机,很有可能倒向独裁的最关键时刻,帕里什这个小小的女工,把诉西岸旅馆案打到了最高法院,这就把九位&&&官直接推到了斗争的最前沿。以休斯为首的&&&官们,这时面临了一个两难的抉择,是判《最低工资法》违宪以维护最高法院的威信 ?还是选择退让以阻止罗斯福找到迈向独裁的借口?

最终,最高法院理智地选择了妥协,判帕里什胜诉,&&&官们考虑到,如果宣布《最低工资法》违宪,那么罗斯福很有可能以维护新政为借口,积极寻求改革最高法院,不管怎么说,百日新政毕竟拯救了美国,罗斯福在美国不乏支持者,要是有人不能看到独裁的危害性,一 个劲跟着罗斯福跑,那美国的民主制度就真的彻底完蛋了,于是,最高法院就这样以战术上的失败换来了战略上的胜利,挫败了罗斯福改组最高法院的企图。

且慢,你不是说还有第三种选择吗?怎么&&&官们没有找到?其实,你仔细想想&&&官们判决的后果,就明白第三种选择在哪里了。判帕里什胜诉,意味着罗斯福新政的胜利,给那些陷于贫困的人们带来了面包,但同时,这一判决又在事实上驳斥了罗斯福说最高法院企图阻碍新政的观点,使后者的政治改革方案胎死腹中,维护了美国司法的独立性,就是说,美国人尽管有点"过河拆桥"的嫌疑,却得到了实惠,既拿到了面包,又保住了自由。

说到这里,你一定还记得我们曾经提到过的那个倒霉的魏玛共和国,它的那个建立在纸面上的民主制度是多么的弱不禁风,希特勒仅用手指轻轻捅了一下,整座精心构筑的大厦便轰然倒塌,连块砖头都没剩下。现在你已经看到,历史老人并没有特别厚待美国人,在那个混乱 、恐怖的时代,他们遇到了与德国人同样的问题:如何维持一个脆弱的民主制度的正常运转?或者说,民主的基础究竟是什么?

德国人面对"面包"的诱惑,面对天堂般的美好前景,轻易相信了希特勒的承诺,忘记或有意忘记了还有"我干嘛要听你的"这个选择,不相信也不愿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问题,只是期待尼采式的"超人"来解救他们,为他们承担所有的痛苦、困难和义务。

但美国人可不是这么考虑问题的,他们认识到,无论罗斯福的新政挽救了多少美国人,无论罗斯福本人多么的英明、正确,也绝对不能把手中的权利交给他,自己的命运一定要掌握 在自己手中(还记得成龙的回答吗?)。如果总统通过紧急时期国会所赋予他的权力任意影响 司法独立性,甚至是违背《权利法案》的立法初衷,那么无论这位总统是否出于善意,都会导致民主制度的崩塌,更何况,独裁制度最大的缺点是缺乏制 约机制,即便罗斯福真的是想"为人民服务",也不能肯定他的 后任就是个"明君",那些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拱手让出自 己权利的人,恰恰没有看到独裁的长远危害,把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而非制度上,指望某个人的"恩赐"过活,这可不是美国人想要的,他们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国家里出现个希特勒。这种对专制制度的深刻认识,对自由权利的不懈维护,使得美国终于没有像德国一样走 向独裁。

我想,文章至此,答案已经浮出水面,清晰可见了,每个公民的自由权利,都是构成民主大厦的基石。如果一个民主制度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不能保证大家都有获得面包的平等机会,哪怕再有一千条理由,也将会不可避免地走向毁灭,民主的意义,正在于此。
http://www.chinagfw.org/2010/03/blog-post_5016.html